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66kV and under overhead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line
GB 50173-2014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0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73-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3)、5.0.4(3)、6.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5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和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92(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施工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完成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4个附录。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原材料及器材检验;测量;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杆上电气设备;工程验收与移交等。
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66kV的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纳入本规范,将原标准名称更改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增加了术语;
3.将铁塔及混凝土基础内容纳入本规范;
4.增加了掏挖基础、钢管电杆、绝缘导线等内容;
5.将原规范中的“导线架设”章节修改为“架线工程”;
6.将原规范中的“避雷线”修改为“地线”;
7.删除了“接户线”章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19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
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江小兵 龚祖春 姚卫星 荆津 徐军 高鹏飞 彭向阳 田晓
主要审查人:何长华 马军 陈发宇 黄连壮 王国民 苏勇 石双林 李春法 王玉明 程云堂 侯林高 晁福昱 赵成福 叶瑞军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安排,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和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92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现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供电局,参编单位是上海市供电公司、南京供电公司、重庆供电公司、大连供电公司、昆明供电公司、武汉供电公司等,主要起草人是许宝颐、王之佩、王兴绪、董一非、顾三立、马长瀛。
为了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