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5.3 焊接材料
5.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常用焊接材料产品标准宜按表5.3.1采用。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应与设计选用的钢材相匹配,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规定。
表5.3.1 常用焊接材料产品标准
5.3.2 用于重要焊缝的焊接材料,或对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疑义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时焊丝宜按五个批(相当炉批)取一组试验,焊条宜按三个批(相当炉批)取一组试验。
5.3.3 用于焊接切割的气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和表5.3.3所列标准的规定。
表5.3.3 常用焊接切割用气体标准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