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9.5 构件矫正
9.5.1 构件外形矫正宜采取先总体后局部、先主要后次要、先下部后上部的顺序。
9.5.2 构件外形矫正可采用冷矫正和热矫正。当设计有要求时,矫正方法和矫正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矫正方法和矫正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4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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