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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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构件端部加工

9.4.1  构件端部加工应在构件组装、焊接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进行。构件的端面铣平加工可用端铣床加工。

9.4.2  构件的端部铣平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艺要求预先确定端部铣削量,铣削量不宜小于5mm;

    2  应按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控制铣平面的平面度和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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