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16.3 安全通道
16.3.1 钢结构安装所需的平面安全通道应分层平面连续搭设。
16.3.2 钢结构施工的平面安全通道宽度不宜小于600mm,且两侧应设置安全护栏或防护钢丝绳。
16.3.3 在钢梁或钢桁架上行走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双钩安全带。
条文说明
16.3.3 规定采用双钩安全带,目的是使作业人员在跨越钢柱等障碍时,充分利用安全带对施工人员进行保护。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16.2 登高作业
- 下一节:16.4 洞口和临边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