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盘、柜的安装
4.0.1 基础型钢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型钢应按设计图纸或设备尺寸制作,其尺寸应与盘、柜相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2 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最终地面10mm~20mm;手车式成套柜应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
4.0.2 盘、柜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减振措施。
4.0.3 盘、柜间及盘、柜上的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控制、保护盘、柜和自动装置盘等与基础型钢不宜焊接固定。
4.0.4 盘、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垂直、水平偏差及盘、柜面偏差和盘、柜间接缝等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模拟母线应对齐、完整、安装牢固。
4.0.5 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封闭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4.0.6 成套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
2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应紧密。
3 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应可靠。
4.0.7 抽屉式配电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屉推拉应轻便灵活,并应无卡阻、碰撞现象,同型号、规格的抽屉应能互换。
2 抽屉的机械闭锁或电气闭锁装置应动作可靠。
3 抽屉与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4.0.8 手车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
2 手车推拉应轻便灵活,并应无卡阻、碰撞现象,相同型号、规格的手车应能互换。
3 手车和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4 安全隔离板随手车的进、出而相应动作开启灵活。
5 柜内控制电缆不应妨碍手车的进、出,并应固定牢固。
4.0.9 盘、柜的漆层应完整,并应无损伤;固定电器的支架等应采取防锈蚀措施。
4.0.1 盘、柜的安装一般用基础型钢作底座。基础型钢施工前,首先要核实盘、柜基础的设计尺寸是否与厂家尺寸相符,检查型钢的不直度并予以校正。盘、柜基础尺寸的安装偏差值应控制在表4.0.1所对应的允许偏差值范围内,以保证盘、柜安装的质量。限制基础位置偏差及不平行度,以保证盘、柜对整个控制室或配电室的相对位置。本规范表4.0.1系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31中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手车式开关柜基础型钢的高度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技术要求。
4.0.2 本条强调按设计要求采取减振措施。因为设计单位掌握盘、柜安装地点的振动情况,据此提出不同的减振措施,如常用垫橡皮垫、减振弹簧等方法。
4.0.3 考虑到主控制盘、继电保护盘、自动装置盘等有移动或更换可能,尤其当有扩建工程时,若将盘、柜与基础型钢进行焊接固定,插入安装盘、柜时将造成困难。
4.0.4 本规范表4.0.4系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T 5210.4中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为了保证盘、柜安装质量,要求盘、柜安装偏差控制在表4.0.4所对应的允许偏差值范围内。另外,盘、柜上若有模拟母线,盘、柜间的模拟母线应对齐,其偏差不应超过视差范围,并应完整,安装牢固。
4.0.5 特别要注意室外端子箱封闭应良好,箱门要有密封圈,底部要封堵,以防水、防潮、防尘。
4.0.6 成套柜设置机械闭锁及电气闭锁是为了确保设备、系统运行操作安全和运行、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求其动作应准确、可靠,因此将本条第1款设为强制性条款。
4.0.8 手车式柜设置机械闭锁及电气闭锁是为了确保设备、系统运行操作安全和运行、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求其动作应准确、可靠,因此将本条第1款设为强制性条款。
- 上一节:3 基本规定
- 下一节:5 盘、柜上的电器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