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焊接前检查
13.1.1 工程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
13.1.2 焊接前应对焊接、热处理和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
13.1.3 焊接前应检查焊接工艺文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
13.1.4 焊接前应检查焊工资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
13.1.5 焊接前应对焊接环境进行监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5和第3.0.8条的有关规定。
13.1.6 组对前应对焊件的主要结构尺寸与形状、坡口形式和尺寸、坡口表面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文件、相关规定对坡口表面要求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及对缺陷的处理应在施焊前完成。
13.1.7 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位置、错边量、角变形、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和贴合、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等,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13.1.8 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
13.1.9 焊接前应检查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洗质量,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
13.1.10 对有焊前预热规定的焊件,焊接前应检查预热温度并记录,预热温度及预热区域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13.1.11 当本规范第13.1节规定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施焊。
13.1.1 对所有工程使用的母材和焊接材料在使用前都应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是防止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影响工程质量。
13.1.6 焊件组对前应检查各零部件的主要结构尺寸,包括主要结构尺寸的校核性检查,以保证由零部件组焊成构件的几何精度。
13.1.7 焊件组对是焊前准备工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即使坡口的加工精度处于允许范围之内,若组对不当也会给焊接质量带来不良的影响。本条明确规定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及位置,对接接头错边量,角变形,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及贴合质量,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质量。
13.1.8 焊前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此处指的是在施焊开始之前进行的清理检查。由于组装过程或组装、清理后待焊过程,坡口表面仍可能被氧化或被污染,所以在施焊前应做清理检查。
13.1.11 在全部焊前准备工作都已做完,经检查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开始焊接工作。焊工和焊接检查人员,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接头有拒绝施焊的权利,但有义务确认焊接准备的工作质量,不能马虎了事。这就是通常把“组对后、焊接前检查”确定为质量控制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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