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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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时钟系统

15.0.1  时钟系统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时间同步系统》QB/T 4054的相关规定。

15.0.2  时钟系统检测应以接收及授时功能为主,其他功能为辅。

15.0.3  时钟系统检测时,应检测母钟与时标信号接收器同步、母钟对子钟同步校时的功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5.0.4  时钟系统检测时,应检测平均瞬时日差指标,检测结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判定为合格:

    1  石英谐振器一级母钟的平均瞬时日差不大于0.01s/d;

    2  石英谐振器二级母钟的平均瞬时日差不大于0.1s/d;

    3  子钟的平均瞬时日差在(-1.00~+1.00)s/d。

15.0.5  时钟系统检测时,应检测时钟显示的同步偏差,检测结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判定为合格:

    1  母钟的输出口同步偏差不大于50ms;

    2  子钟与母钟的时间显示偏差不大于1s。

15.0.6  时钟系统检测时,应检测授时校准功能,检测结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判定为合格:

    1  一级母钟能可靠接收标准时间信号及显示标准时间,并向各二级母钟输出标准时间信号,无标准时间信号时,一级母钟能正常运行;

    2  二级母钟能可靠接收一级母钟提供的标准时间信号,并向子钟输出标准时间信号;无一级母钟时间信号时,二级母钟能正常运行;

    3  子钟能可靠接收二级母钟提供的标准时间信号;无二级母钟时间信号时,子钟能正常工作,并能单独调时。

15.0.7  时钟系统检测时,应检测母钟、子钟和时间服务器等运行状况的监测功能,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5.0.8  时钟系统检测时,应检查时钟系统断电后再次恢复供电时的自动恢复功能,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5.0.9  时钟系统检测时,应检查时钟系统的使用可靠性,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判定为合格:

    1  母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停走;

    2  子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停走,时间显示正常且清楚。

15.0.10  时钟系统检测时,应检查有日历显示的时钟换历功能,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5.0.11  时钟系统检测时,应检查时钟系统对其他系统主机的校时和授时功能,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条文说明

15.0.4  本条来源于行业标准《时间同步系统》QB/T 4054-2010,其规定的平均瞬时日差指标见表6。

表6  平均瞬时日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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