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质量要求
(Ⅰ)主控项目
5.2.1 耐酸砖、耐酸耐温砖、铸石板、防腐蚀炭砖等块材的品种、规格和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复验报告。
5.2.2 钠水玻璃、钾水玻璃等水玻璃类原材料、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酚醛树脂等树脂类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5.2.3 填料应洁净、干燥,其质量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5.2.4 水玻璃胶泥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5.2.5 树脂胶泥的质量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Ⅱ)一般项目
5.2.6 水玻璃类材料和树脂类材料的施工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后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Ⅰ)主控项目
5.2.1~5.2.5 块材防腐蚀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在于块材本身的质量、衬砌块材胶泥的质量和块材的施工质量。
防腐蚀块材中常用的有耐酸砖、耐酸耐温砖、铸石制品、防腐蚀炭砖等,这些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耐酸砖》GB/T 8488、《耐酸耐温砖》JC/T 424和《铸石制品 铸石板》JC 514.1的有关规定。粘结块材胶泥有水玻璃胶泥(钠水玻璃、钾水玻璃)、树脂胶泥(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酚醛树脂)等,这些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 50726的有关规定。目前由于生产防腐蚀材料的厂家较多,各厂的生产及管理水平不一,即使部分材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不同地方、不同厂家生产的材料质量也有很大差异,故对到达现场的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当施工方、监理或业主认为需要抽检时,现场有检测条件的,可以在现场复验,或送样请第三方复验。
(Ⅱ)一般项目
5.2.6 胶泥的配合比要求比较严格,稍有变动,则直接影响胶泥的物理化学性能,因此配料时应严格控制。一般施工单位希望材料供应商提供一个现成的配合比,直接用于施工,但一个配合比不可能适合各种情况。因此配制胶泥时,要考虑原材料的具体情况和施工环境条件,配合比应根据当地原材料的具体情况和施工环境条件,通过试验确定。
- 上一节:5.1 一般规定
- 下一节:5.3 胶泥衬砌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