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the electronical conference systems
GB 51043-20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5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043-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4.1(6、8、9)、5.2.2(3)、6.6.2(2)、7.1.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和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施工准备,管线施工,设备安装,会议室、控制室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工程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的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政编码:1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天博信息系统工程公司
北京世纪伟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锐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芳 薛长立 张文才 陈琪 杜宝强 孙雷 杨波 侯移门 张雁鸣 潘凯群 金楠 周辉 张佩华 陈超 季中 谢宏 肖必龙
主要审查人:郭维钧 崔广中 张宜 陈建利 毛剑英 朱立彤 彭兴隆 陆鹏飞 季维国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1043-2014,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12月2日以第658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按照实用性、先进性、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协调性、规范化等原则制定。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最后制定出本规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