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性能设计要求
7.3.1 会议扩声系统电气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的有关规定。
7.3.2 会议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图7.3.2-1、图7.3.2-2),应符合表7.3.2的要求。
表7.3.2 会议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注:1 对于语言清晰度要求较高的会议场所、同声传译等应采用一级性能指标进行设计。
2 对于语言清晰度要求不高的会议场所宜采用二级性能指标进行设计。
7.3.3 会堂、报告厅、多用途礼堂建筑声学特性指标混响时间范围,对不同容积在频率为500Hz~1kHz时,满场混响时间宜符合图7.3.3所示要求。
7.3.4 会议扩声系统建声特性指标混响时间频率特性,相对于500Hz~1000Hz的比值宜符合表7.3.4的要求。
表7.3.4 会议室、报告厅和多用途厅堂各频率混响时间
相对于500Hz~1000Hz的比值
7.3.2 在表7.3.2中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声场不均匀度、系统总噪声级指标均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中对会议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的规定。
1 语言清晰度最常用、最方便的表征方法是语言传输指数(STI)。它是由国外科学家提出,经IEC认可并列入IEC文件;但STI的测量比较复杂、烦琐,因此通常在有扩声系统的房间测量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STIPA)。在我国,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 4959-2011增加了评价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STIPA的测量方法,使STI测量方法更加科学、合理。除了用STI表征语言清晰度外,用辅音清晰度损失率百分比AL%来表征语言清晰度的研究也被诸多科学家所重视,荷兰声学家Peutz从20世纪70年代初,历经10年研究出辅音清晰度损失率百分比的理论,并给出了描述AL%与室内声学参数之间关系的经验公式[公式(1)~公式(3)],对预测厅堂语言清晰度有很大帮助。
STI=0.9482-0.1845×AL% (1)
AL%=9RT60 (D≥Dc) (3)
式中:D——听音处距声源的距离(m);
T60——混响时间(s);
V——房间的体积(m3);
N——声源个数;
Q——指向性因子;
Dc——临界距离(m);
M——临界距离的修正值,一般取M=1。
由以上公式可以推导出,当AL%小于或等于6.6,对应STI大于或等于0.6;AL%小于或等于11.4,对应STI大于或等于0.5。
以上公式是指在同类扬声器作用下时语言传输指数的计算公式,如果作用在该位置的扬声器类型不同,则需要分别计算各类扬声器作用下的语言传输指数,取其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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