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1000kV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
GB50665-2011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7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65-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2、5.0.3、5.0.8、6.0.4、13.0.2、13.0.3、13.0.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6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路径,气象条件,导线和地线,绝缘子和金具,绝缘配合,防雷和接地,导线布置,杆塔型式,杆塔荷载及材料,杆塔结构,基础,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附属设施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地址:北京市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国网交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孙昕 于刚 梁政平 李勇伟 李喜来 袁骏 龚永光 李永双 王绍武 段松涛 陈海波 刘仲全 周康 张国良 赵全江 王劲 曹玉杰 廖宗高 苏秀成 王力争 李晓光 朱永平 江卫华 李力 肖洪伟 薛春林 张小力 胡红春 王虎长 孙波 夏波 王勇 张华 李翔 李三 陈光 孟华伟 何江 黄兴
主要审查人:王钢 郭跃明 吕铎 罗兵 杨崇儒 杜澍春 邬雄 于泓 张雲 杨晓 王仲华 杨元春 马志坚 杨林 朱天浩 王作民 张天光 黄健
制定说明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4月2日以第976公告批准发布。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在我国为新电压等级的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国内外交流特高压的科研成果、1000kV晋东南-南阳-荆门交流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及1000kV淮南-上海(皖电东送)同塔双回交流特高压工程关键技术研究和设计研究成果、国外交流特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建设和运行经验的调查研究,总结和吸收了近年来国内外架空输电线路科研、设计、建设和运行中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成果。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