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路径选择
3.0.1 路径选择宜采用卫片、航片、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和红外测量等新技术;在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必要时宜采用地质遥感技术;综合考虑线路长度、地形地貌、地质、冰区、交通、施工、运行及地方规划等因素,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做到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经济合理。
3.0.2 路径选择应避开军事设施、大型工矿企业及重要设施等,符合城镇规划。
3.0.3 路径选择宜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和采动影响区,当无法避让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宜避开重冰区、导线易舞动区及影响安全运行的其他地区;宜避开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3.0.4 路径选择应考虑与电台、机场、弱电线路等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3.0.5 路径选择宜靠近现有国道、省道、县道及乡镇公路,充分使用现有的交通条件,方便施工和运行。
3.0.6 大型发电厂和枢纽变电站的进出线、两回或多回路相邻线路应统一规划,在走廊拥挤地段宜采用同杆塔架设。
3.0.7 轻、中、重冰区的耐张段长度分别不宜大于10km、5km和3km,且单导线线路不宜大于5km。当耐张段长度较长时应采取防串倒措施。在高差或档距相差悬殊的山区或重冰区等运行条件较差的地段,耐张段长度应适当缩短。输电线路与主干铁路、高速公路交叉,应采用独立耐张段。
3.0.8 山区线路在选择路径和定位时,应注意控制使用档距和相应的高差,避免出现杆塔两侧大小悬殊的档距,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安全度。
3.0.9 有大跨越的输电线路,路径方案应结合大跨越的情况,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0.1 针对输电线路路径选择现已大量使用卫片、航片、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等航测新技术,因此条文中对路径选择中提出应用新技术的要求。
3.0.2 为了使新建工程与军事设施、地方发展和规划等相协调,明确路径选择原则,要求尽量减少对军事设施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3.0.3 根据多年的线路运行经验的总结,选择线路路径应尽量避开不良地质地带、矿场采空区等可能引起杆塔倾斜、沉陷的地段;当无法避让时,应开展塔位稳定性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根据运行经验,增加了路径选择尽量避开导线易舞动区等内容。辽宁省的鞍山、丹东、锦州一带,湖北省的荆门、荆州、武汉一带是全国范围内输电线路发生舞动较多的地区,导线舞动对线路安全运行所造成的危害十分重大,诸如线路频繁跳闸与停电、导线的磨损、烧伤与断线,金具及有关部件的损坏等,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因此对舞动多发区应尽量避让。
3.0.4 为使新建线路与沿线相关设施的相互协调,以求和谐共存,明确在选择路径时应考虑与临近设施如电台、机场、弱电线路等的相互影响。
3.0.5 设计应兼顾施工和运行条件,路径选择尽量方便施工和运行。
3.0.6 规划走廊中的两回路或多回路线路,要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推荐采用同塔架设。当线路路径受到城市规划、工矿区、军事设施、复杂地形等的限制,在线路走廊狭窄地段且第二回路线路的走廊难以预留时,宜采用同杆塔架设。
3.0.7 耐张段长度由线路的设计、运行、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确定,并吸取2008年初冰灾运行经验,单导线线路不宜大于5km,轻、中、重冰区的耐张段长度分别不宜大于10km、5km、3km,当耐张段长度较长时应考虑防串倒措施,例如,轻冰区每隔7基~8基(中冰区每隔4基~5基)设置一基纵向强度较大的加强型悬垂型杆塔,防串倒的加强型悬垂型杆塔其设计条件除按常规悬垂型杆塔工况计算外,还应按所有导、地线同侧有断线张力(或不平衡张力)计算。
根据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发生冰灾事故的经验,对输电线路与主干铁路、高速公路交叉,宜提高标准,采用独立耐张段,必要时考虑结构重要性系数1.1,并按验算冰校核交叉跨越物的间距。
3.0.8 本条规定是为了预防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3.0.9 大跨越的基建投资大,运行维护复杂,施工工艺要求高,故一般应该尽量减少或避免。因此,选线中遇有大跨越应结合整个路径方案综合考虑。往往有这样的情况,某个方案路径长度虽增加了几公里,但避免了大跨越或减少跨越档距,降低了造价,从全局看是合理的,这一点应引起足够重视。
此外,在以往跨河基础设计中,个别工程在建成后,由于河床变迁,塔位受冲刷,花了很多投资防护,严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故要求设计跨河基础考虑50年河床变迁情况,以保证杆塔基础不被冲刷。另外,要求跨越杆塔宜设置在5年一遇洪水淹没区以外,以确保运行安全。工程中如受条件限制,基础受洪水淹没,应考虑局部冲刷以及漂浮物或流冰等撞击影响,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