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气象条件
4.0.1 设计气象条件应根据沿线气象资料的数理统计结果及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当沿线的气象与本规范附录A典型气象区接近时,宜采用典型气象区所列数值。基本风速、设计冰厚重现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750kV、500kv输电线路及其大跨越重现期应取50年。
2 110kV~330kV输电线路及其大跨越重现期应取30年。
4.0.2 确定基本风速时,应按当地气象台、站10min时距平均的年最大风速为样本,并宜采用极值Ⅰ型分布作为概率模型,统计风速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10kV~750kV输电线路统计风速应取离地面10m。
2 各级电压大跨越统计风速应取离历年大风季节平均最低水位10m。
4.0.3 山区输电线路宜采用统计分析和对比观测等方法,由邻近地区气象台、站的气象资料推算山区的基本风速,并应结合实际运行经验确定。当无可靠资料时,宜将附近平原地区的统计值提高10%。
4.0.4 110kV~330kV输电线路的基本风速不宜低于23.5m/s;500kV~750kV输电线路的基本风速不宜低于27m/s。必要时还宜按稀有风速条件进行验算。
4.0.5 轻冰区宜按无冰、5mm或10mm覆冰厚度设计,中冰区宜按15mm或20mm覆冰厚度设计,重冰区宜按20mm、30mm、40mm或50mm覆冰厚度等设计,必要时还宜按稀有覆冰条件进行验算。
4.0.6 除无冰区段外,地线设计冰厚应较导线冰厚增加5mm。
4.0.7 设计时应加强对沿线已建线路设计、运行情况的调查,并应考虑微地形、微气象条件以及导线易舞动地区的影响。
4.0.8 大跨越基本风速,当无可靠资料时,宜将附近陆上输电线路的风速统计值换算到跨越处历年大风季节平均最低水位以上10m处,并增加10%,考虑水面影响再增加10%后选用。大跨越基本风速不应低于相连接的陆上输电线路的基本风速。
4.0.9 大跨越设计冰厚,除无冰区段外,宜较附近一般输电线路的设计冰厚增加5mm。
4.0.10 设计用年平均气温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当地区年平均气温在3℃~17℃时,宜取与年平均气温值邻近的5的倍数值。
2 当地区年平均气温小于3℃和大于17℃时,分别按年平均气温减少3℃和5℃后,取与此数邻近的5的倍数值。
4.0.11 安装工况风速应采用10m/s,覆冰厚度应采用无冰,同时气温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最低气温为—40℃的地区,宜采用—15℃。
2 最低气温为—20℃的地区,宜采用—10℃。
3 最低气温为—10℃的地区,宜采用—5℃。
4 最低气温为—5℃的地区,宜采用0℃。
4.0.12 雷电过电压工况的气温宜采用15℃,当基本风速折算到导线平均高度处其值大于或等于35m/s时雷电过电压工况的风速宜取15m/s,否则取10m/s;校验导线与地线之间的距离时,应采用无风、无冰工况。
4.0.13 操作过电压工况的气温可采用年平均气温,风速宜取基本风速折算到导线平均高度处的风速的50%,但不宜低于15m/s,且应无冰。
4.0.14 带电作业工况的风速可采用10m/s,气温可采用15℃,覆冰厚度应采用无冰。
4.0.1 设计气象条件,应根据沿线气象资料的数理统计结果,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风压图以及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把风荷载基本值的重现期由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经对风荷载重现期由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增加值的评估,统计了129个地区,V50/V30在1.0~1.09之间,平均为1.05,说明了重现期由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风速值提高约5%,风压值提高了11%左右,比原来对杆塔的抗风能力提高了很多,但不会造成工程量较大的增加,因此本条规定将50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含大跨越)的重现期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一致取50年,110kV~330kV输电线路(含大跨越)的重现期取30年。
4.0.2 统计风速样本的基准高度,统一取离地面(或水面)10m,保持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一致,可简化资料换算及便于与其他行业比较。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导线平均高度将基本风速进行换算,110kV~330kV线路(不含大跨越)下导线平均高一般取15m,500kV~750kV线路(不含大跨越)下导线平均高一般取20m,其他工况的风速不需进行换算。
4.0.3 架空输电线路经过地区广、地形条件复杂,线路通过山区,除一些狭谷、高峰等处受微地形影响,风速值有所增大外,对于整个山区从宏观上看,山区摩擦阻力大风速值也不一定就较平地大,所以,一般说来,如无可靠资料,对于通过山区的线路,采用的设计风速,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参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按附近平地风速资料增大10%,至于山区的微地形影响,除个别大跨越为提高其安全度可考虑增大风速以外,在一般地区就不予增加。至于一般山区虽有狭管等效应,考虑到架空输电线路有档距不均匀系数的影响,因此,山区风速较平地增大了10%以后,已能反映山区的情况了。
4.0.4 输电线路设计时,行业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对地20m高的最大设计风速的最小值不能低于30m/s,把这个风速归算到10m基准高时为26.85m/s;本规范基本风速按10m高度换算后:110kV~330kV架空输电线路的基本风速,不应低于23.5m/s;50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计算导、地线的张力、荷载以及杆塔荷载时,基本风速不应低于27m/s。
4.0.5 根据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覆冰灾害情况分析结果,对输电线路基本覆冰划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采用不同的设计参数。
4.0.6 根据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覆冰灾害情况分析结果,地线设计冰厚应较导线增加不小于5mm。地线设计冰厚增加5mm,仅针对地线支架的机械强度设计。地线覆冰取值较导线增加5mm后,地线的荷载取值对应的冰区(如不均匀覆冰的不平衡张力取值等)应与导线的冰区相同。
4.0.7 根据我国输电线路的运行经验,强调加强沿线已建线路设计、运行情况的调查。
我国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要求:线路应避开重冰区及易发生导线舞动的地区。路径必须通过重冰区或导线易舞动地区时,应进行相应的防冰害或防舞动设计,适当提高线路的机械强度,局部导线易舞动区段在线路建设时安装防舞动装置等措施。输电线路位于河岸、湖岸、山峰以及山谷口等容易产生强风的地带时,其基本风速应较附近一般地区适当增大。对易覆冰、风口、高差大的地段,宜缩短耐张段长度,杆塔使用条件应适当留有裕度。对于相对高耸、山区风道、垭口、抬升气流的迎风坡、较易覆冰等微地形区段,以及相对高差较大、连续上下山等局部地段的线路应加强抗风、冰灾害能力。
4.0.8 输电线路的大跨越段,一般跨越档距在1000m以上,跨越塔高在100m以上。跨越重要通航河流和海面,若发生事故,影响面广,修复困难。为确保大跨越的安全运行,设计标准应予提高。根据我国几处大跨越的设计运行经验,如当地无可靠资料,设计风速可较附近平地线路气象资料增大10%设计。关于江面和江湖风速的问题,根据我国沿长江几处重大跨越的设计资料,一般认为江面风速比陆地略大一级,取为10%。
4.0.9 对于大跨越的设计条件规定较高的安全标准还是必要的,考虑到覆冰资料大多数地区比较缺乏,目前气象部门尚提不出覆冰资料及其随高度变化的规律,根据现有工程的经验,多采用附近线路的设计覆冰增加5mm作为大跨越的设计覆冰厚度。
验算条件,应以历年来稀有或百年一遇的气象条件进行验算,当无可靠资料时,如何确定验算风速和覆冰厚度,可结合各地的情况酌情处理。
4.0.10 本条文是根据以往设计经验选定的,基本符合输电线路实际情况,运行中未发现问题。
4.0.11~4.0.14 这几条明确了安装、雷电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带电作业等工况的气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