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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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文化馆

8.4.1 文化馆智能化系统应按表8.4.1的规定配置。
表8.4.1 文化馆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表8.4.1 文化馆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续表8.4.1
表8.4.1 文化馆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注:●—应配置;⊙—宜配置;○—可配置。
8.4.2 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配置应满足文化馆业务运行和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应用需求。
8.4.3 信息网络系统应适应文化馆内各活动功能区布局的需求,且公共活动区域宜提供无线接入。
8.4.4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宜适应文化馆功能区局部使用及区域管理的需要,并宜按独立使用、配套管理、整体服务的运营方式配置。
8.4.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采取合理的人防、技防配套措施,并宜设置防暴安全检查系统。
 
条文说明
8.4.1 文化馆智能化系统配置,除应符合表8.4.1的规定外,其中业务应用系统和其他各智能化系统配置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41的规定及设计标准,文化馆建筑根据其建筑面积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大型馆: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6000m2的文化馆;中型馆: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4000m2且小于6000m2的文化馆;小型馆: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800m2且小于4000m2的文化馆。
8.4.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文化馆客流大的特点进行配置,确保良好公共秩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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