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施工期风险管理
9.3.1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施工期风险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因素宜包括:
1 邻近或穿越既有或保护性建(构)筑物、军事区、地下管线设施区等。
2 穿越地下障碍物段施工。
3 浅覆土层施工。
4 小曲率区段施工。
5 大坡度地段施工。
6 小净距隧道施工。
7 穿越江河段施工。
8 特殊地质条件或复杂地段施工。
9.3.2 施工期建设风险管理应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中的风险辨识和评估。
2 编制现场施工风险评估报告,并应以正式文件发送给工程建设各方,经各方交流后形成现场风险管理实施文件记录。
3 施工对邻近建(构)筑物影响风险分析。
4 施工风险动态跟踪管理。
5 施工风险预警预报。
6 施工风险通告。
7 现场重大事故上报及处置。
9.3.3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监督现场施工风险管理实施,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及职责应包括:
1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建立风险管理培训制度。
2 全过程参与现场风险管理,检查各方风险管理实施状况。
3 定期组织工程建设各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并对风险状况进行记录。
4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对工程建设风险处置措施进行审定,其中重大风险的控制方案须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
5 配合政府主管单位对现场施工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同步监督管理。
6 监督风险管理实施和风险事故处理。
7 试运行中统一指挥调度轨行区的设备系统安装及调试。
9.3.4 设计单位负责进行设计方案交底与施工风险管理监督,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及职责应包括:
1 对工程重大风险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 对周边重要环境影响区域进行风险影响分级,共同参与编制周边环境保护措施。
3 制定工程重大风险预警控制指标,明确现场监控检测要求。
4 参与制定施工注意事项及事故应急技术处置方案。
5 配合施工进度进行重大风险沟通与交流。
6 参与建设单位风险管理,检查现场施工注意事项落实情况。
7 指导审查施工单位风险管理方案、处置措施与应急预案。
8 协调实施现场施工风险跟踪管理。
9.3.5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建设风险管理的执行和落实,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及职责应包括:
1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拟定风险管理计划,建立工程施工风险实施细则。
2 对Ⅲ级及以上风险,根据设计单位技术要求等,确定工程施工预警监控指标及标准。
3 对Ⅱ级及以上建设风险编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 现场区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对作业层技术人员进行施工风险交底,制定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培训计划。
5 负责完成工程施工风险动态评估,分析并梳理Ⅱ级及以上风险,提交施工重大工程建设风险动态评估报告。
6 结合工程施工进度及时上报工程施工信息,向工程建设各方通告现场施工风险状况。
7 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如有重大变更,应根据变更情况对工程建设风险进行重新分析与评估。
8 因建设风险处置措施的实施而发生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应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9 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事故、意外或缺陷等进行风险记录。
10 必须做到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9.3.6 监理单位负责协查施工现场风险管理执行与督查,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及职责应包括:
1 将建设风险管理纳入日常监理工作。
2 确保现场监理人员及时到位。
3 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单位风险管理实施情况。
4 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风险检查。
5 评估监理工作内容不全或失察风险。
6 对于施工重大风险,应在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风险预防措施,并应进行旁站监理,作好监理现场记录。
7 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风险或违反风险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理单位有责任向施工单位提出警告,不听劝阻或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权利予以停工处置,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8 对施工现场监测和第三方监测进行监理。
9.3.7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负责现场监测工作和风险预警,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及职责应包括:
1 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并对监测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2 评估监测点布置不当、监测点或监测设备损坏风险。
3 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风险分析。
4 应将风险管理纳入日常监测数据分析,及时提交施工风险预警、预报信息。
9.3.8 工程保险单位应负责现场的保险评估检查与风险赔偿,风险管理主要内容及职责应包括:
1 保险单位可协商决定承保政策,并提供保单信息。
2 进入施工现场,检查评估施工风险控制情况。
3 可要求被保险单位及时提供工程施工进度及风险信息。
4 如发现存在违反保险条款的施工风险,必须通知被保险人。
5 施工中如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承保的风险损失,应及时支付风险赔偿。
9.3.9 施工期风险管理中可采用的风险处置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写现场施工风险记录,建立现场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 加强风险培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3 对Ⅲ级及以上风险编制风险处置措施,建立工程施工预警监控系统。
4 重大风险必须进行专项风险论证,并编制风险监控方案与应急预案。
5 保险单位应参与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实施风险的均衡控制。
6 预先成立工程建设风险事故抢险专业队伍,作好人员及物资的储备。
9.3.10 一旦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建设风险事故,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并应及时组织人员实施抢险。
9.3.11 事故抢险或救灾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组织风险因素及损失的专项调查,并进行风险事故通报,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避免风险再次发生。
9.3.1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施工中应注意在特殊及复杂条件下的风险,主要包括:
1 地下管线中的大口径管线(热力、电力、水管和通信等),穿越保护性建(构)筑物、军事区或重要设施是地下工程的重要风险点,一般宜采取事前调查、申报审核、合理施工保护等措施降低风险。
2 地下障碍物将直接影响正常的施工,通常情况应将地下障碍物预先清除,对于特殊情况下需在施工中直接切削穿越的,应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3 浅覆土层是指隧道覆土小于施工隧道直径1倍的工况。浅覆土层施工易造成开挖面失稳和隧道上浮等风险,并加剧土体的扰动和损失量,导致发生塌陷等事故。
4 小曲率区段是指隧道曲线半径小于施工隧道直径50倍的工况。小曲率区段对隧道轴线的控制存在一定风险,应加强对盾构机姿态的控制,合理选择管片型号,并提高管片的拼装质量。
5 大坡度段是指隧道轴线大于30‰的工况。大坡度段施工易造成盾构机姿态控制和隧道内水平运输的困难,应合理地控制盾构机姿态和选取水平运输机具。
6 小净距隧道是指两隧道间距小于隧道直径60%的邻近施工。在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参数,加强监测,并对两隧道之间区域实施地基加固措施。
7 穿越江河段是指所建隧道处在江河下的工况。穿越江河段施工时,易形成开挖面与江河贯通以及隧道渗漏的风险。通常可通过提高开挖面稳定性、改善隧道抗位移抗变形能力以及加强隧道防喷涌、防渗漏的风险控制措施。
另外,针对具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应考虑增加车站、基坑、复杂工程安装、联络通道、进出洞等单项工程的施工风险分析,由于地下工程建设存在大量的多工种、多专业交叉,应重视人员安全风险控制。
9.3.2 施工期建设风险管理需建设各方共同参与,与施工单位一起完成施工风险管理实施。
1 施工风险辨识和评估。根据工程条件、施工方法以及设备,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工序,对工程建设风险进行二次风险评估和整理,对工程的重大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确定工程建设风险等级,并对重大风险提出规避措施和事故预案,完成施工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包括:
1)各分部工程的主要风险点;
2)重大风险因素;
3)风险等级及排序;
4)风险管理责任人;
5)风险规避措施;
6)风险事故预案。
2 风险评估报告应以正式的文件发送给工程建设各方,并经讨论使工程各方对工程建设风险评估等级和控制对策达成共识。
3 施工对邻近建(构)筑物影响风险分析。地下工程的施工都可能会对邻近的各类建(构)筑物产生一定的影响。风险分析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工程施工引起地层变形与邻近建(构)筑物损坏的费用损失之间的关系,完成施工影响风险分析的经济损失评估。本规范建议的风险分析内容与步骤如下:
1)对既有建(构)筑物的现状调查,包括:结构形式、建造时间、重要性程度、服务年限与状态、与工程邻近距离及周边区域环境等;
2)判断邻近建(构)筑物的破坏形式,用可以衡量的指标(如:裂缝宽度、倾斜度、差异沉降等)定义各个破坏阶段;
3)采用工程施工地层变形计算分析,结合现场监测数据,得到周围地面沉降值,并分析影响地层变形的因素;
4)通过力学计算和统计分析,得到建(构)筑物发生破坏概率,计算建(构)筑物与破坏衡量指标的关系;
5)建立建(构)筑物的破坏和损失之间的关系,将不同级别的破坏与建(构)筑物造价的损失比相对应;
6)对不同施工工况下建(构)筑物的损失进行评估,提出工程施工风险控制对策与处置措施。
9.3.3~9.3.5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在每个单项工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可通过风险预告的形式,将其中的主要风险点通告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需提交专门的风险处置方案,上报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现场风险通告是工程建设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现场设置风险宣传牌,对各个阶段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进行宣传和教育。现场风险通告应包括:
1 主要风险事故;
2 风险管理实施责任人;
3 风险因素与风险等级;
4 施工人员注意事项;
5 事故预兆;
6 风险规避措施;
7 风险事故预案。
对于事故、意外、缺陷等问题,建设各方应认真、细致、充分、全面地分析,做到证据分析、过程分析、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并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对定性、定责应公正、准确。调查还应查明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作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和完善风险控制措施的建议。事故各相关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建设各方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进度,跟踪风险动态变化情况,实施风险控制策略和措施。在出现风险征兆后应及时通报建设各方,跟踪风险征兆发展,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措施。
9.3.6 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主要风险管理职责是评估本身监理工作不到位或失察风险,并核查和监督施工现场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为此,监理工程师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根据设计要求重点对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分析,掌握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以保证施工能完全满足设计的要求。
9.3.7 为明确责任和保证监测质量,现场施工监测应由专业的第三方监测单位承担。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现场施工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必须满足设计与监控要求,并与施工开挖工序一致。监测说明应明确量化各监测指标的预警值以及各级预警所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监测指标的预警值应由监测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工程经验、计算分析以及监测反馈分析共同确定。监测单位应把施工现场风险分析作为监测报告的一部分内容,采用月报、周报等提交监测报告,及时提交施工风险预警、预报。
9.3.10、9.3.11 对施工中玩忽职守、对现场潜在重大建设风险隐匿不报的行为,一经发现,相关责任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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