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1 选址和总图设计

5.1.1  新建电磁波暗室项目选址宜远离有强电磁辐射源和强振源的区域。

5.1.2  本规范表4.0.1中1-2、1-3、2-2、3-1类的电磁波暗室建筑工程,在建设场地的总图布局宜远离场地内的强振源设施。

条文说明

5.1.1  强电磁辐射源和较强振动干扰的存在,会增加暗室内受试设备性能测量误差。为避免或降低干扰,电磁波暗室工程建设宜远离机场、电气化铁路(含地铁)、主要公路、高压输电线走廊、高频发生器、变电所、电视发射塔、军事基地,以及冲压、锻造、重载交通道路等地带。

5.1.2  为了降低周围外界的电磁噪声和振动对测试的影响,总图布局应将选择电磁辐射和振动环境好的位置作为重要因素,结合工艺流程、消防和保密安全防护、交通和能源供应等要求综合考虑。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