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7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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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8.1.1  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范围的划分,验收范围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工程应划分为燃气轮机本体安装、燃机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安装、燃机附属管道系统安装等单位工程;

    2  单位工程可按设备、系统实现的部分功能或施工节点阶段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可按设备、系统实现的项目功能或几个工序阶段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可按同一条件或按规定方式汇总一定数量的检验体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8.1.2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条文说明

8.1.1、8.1.2  联合循环燃气轮机工程质量验收划分应根据机组形式的不同,按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进行单位工程的划分,其中燃气轮机本体安装、燃机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系统)安装、燃机附属管道系统安装是联合循环机组中常规的三个主要部分,因此划分为三个单位工程。为了现场验收工作的可操作性又进一步划分为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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