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3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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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teelmaking engineering

GB 50439-2015

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0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炼钢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炼钢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39-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5、5.3.15、6.1.8、7.1.8、7.1.9、8.1.6、8.1.7、18.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炼钢工艺设计规范》GB 50439-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8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原《炼钢工艺设计规范》GB 50439-2008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和分析总结了原规范的执行情况,并结合近年来我国炼钢工程建设和生产方面积累的新经验和引进的新成果,借鉴国外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应用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22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铁水预处理、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炉渣处理、机修与检化验、电力、仪表、电信、自动化控制与信息化、给水排水、热力、采暖通风空调及除尘、燃气、建筑与结构、总图运输、安全与环保、节能、工程与技术经济等。

    本规范正文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反馈给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标准《炼钢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10017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郭光平 戈义彬  许有民  潘宏涛  王志红 陈奇志  王勇  徐蕾  李中金  任海霞 陈林权  冀中年  徐汉明  卢仲海  白聚会 毕成  步小英  甄瑞卿  宋幸海  周婧荣 王彦  董茂林  周松  钱伟  秦平果 陈学军  杜成业  郭雷  李晶  李博 常旭  张莉  乐嘉龙  李洪森

    主要审查人:郭启蛟  吴玉霞  苏天森  苏艺  汤毅 程继军  张家泉  王明生  李建民  张德国 李占国

条文说明

    《炼钢工艺设计规范》GB 50439-2008,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08年1月14日以第78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炼钢工艺设计规范》GB 50439-200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宋华德、张温永、戈义彬、杨宁川、洪保仪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将炼钢工艺设计扩展至炼钢工程设计范畴,整体换版,增加了工艺以外的主体设备、公辅设施、环保安全节能等内容;2.删减已过时或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3.修改上一版中的错误。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国内炼钢生产现状、近几年炼钢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以及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变化等多方面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钢铁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以国家技术政策为导向,突出体现钢铁行业建设发展要以高效、低耗、节能、绿色、高质、循环、环保为原则,同时参考了国外钢铁领域先进技术发展经验。通过收集筛选国内外钢铁生产先进经验数值,取得了本规范内的重要技术参数。

    近年来,我国炼钢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炼钢装备技术和操作水平有了比较大的提升,节能降耗技术广泛应用,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与之相适应的是我国炼钢工程的设计水平也在不断进步。在积极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创新,开发和应用了铁钢界面技术、铁水预处理技术、转炉副枪自动化炼钢技术、一次烟气干法除尘技术、超高功率大电炉炼钢技术、电炉热装铁水技术、电炉烟气余热回收技术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为修编本规范提供了坚实基础。

    本规范的修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对规范中涉及生产安全(包括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利益的条文进行了认真修订。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炼钢工程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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