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系统调试
8.4.1 系统调试前应完成现场设备接线图、控制逻辑说明的制作。
8.4.2 调试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接地电阻,如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通电调试;
2 技术人员应熟悉控制逻辑,并准备好调试记录表;
3 系统调试前应确认各个设备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方可通电;
4 各类设备的型号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各类设备标注的使用电源电压应与使用场地的电源电压相符合;
6 应检查设备连线的线缆规格与型号,线缆连接应正确,不应有松动和虚焊现象;
7 在通电以前,各设备的开关、旋钮应置于初始位置。
8.4.3 音频设备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会议系统不同功能开启相应设备电源,确认设备工作正常;
2 应确认记录系统相关设备、数据库运行正常;
3 应确认系统设备工作正常,调整设备参数;
4 应确认系统运行正常,并应根据设计功能要求进行细调,达到最佳整体效果;
5 客观测量指标应达到语言清晰度STPA的要求;
6 系统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要求;
7 系统经调试后的主观试听,应达到语言清晰、音乐丰满、声场均匀。
8.4.4 视频设备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打开视频设备电源,将视频信号、计算机信号分别接入显示设备,图像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相关要求;
2 应按照幕布的位置调整投影机,调试到合适的位置后应进行定位;应调整投影的焦点,梯度等直至图像清晰、端正;
3 会议发言系统摄像机应能自动跟踪发言者,并应自动对焦放大;联动视频显示设备应显示发言者图像;
4 会议信息处理系统通过矩阵可对多路视频信号、数据信号实现快速切换,图像应稳定可靠;
5 会议记录系统应能将会场实况进行存储,并可随意调用播放;
6 经调试后,系统的图像清晰度、图像连续性、图像色调及色饱和度应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8.4.5 会议单元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电前应将各设备开关、旋钮置于规定位置;应按设备要求完成软件的安装、参数设置及其调整;
2 设备初次通电时应预热,观察无异常现象后方可进行正常操作;
3 应确认与主机通信良好,功能运行正常;每只会议单元语言扩声应清晰;
4 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计文件检查会议单元的各项功能。
8.4.6 视频会议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像清晰度、图像帧速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声音应清晰、连续,且应无杂音和回音。
8.4.7 同声传译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具备自动转接现场语言功能;当现场发言与传译员为同一语言时,宜关闭传译器的传声器,传译控制主机应自动将该传译通道自动切换到现场语言中;
2 呼叫和技术支持功能,每个传译台应有呼叫主席和技术员的独立通道;
3 传译通道锁定功能,系统应设置通道占用指示灯,应防止不同的翻译语种占用同一通道;
4 独立语音监听功能,传译控制主机可对各通道和现场语言进行监听,并应带独立的音量控制功能。
8.4.8 中控设备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控制逻辑图编写控制软件,逐个测试设备控制的有效性,应能使用各种有线、无线触摸屏,实现远距离控制音频、视频、灯光、幕布,以及会场环境所有功能,并应填写调试记录;
2 调试后,中控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音量控制功能;
2)与会议讨论系统连接通信正常,应控制音视频自由切换和分配;
3)通过多路RS-232控制端口,应能够控制串口设备;
4)应通过红外线遥控控制DVD、电视机等设备;
5)应通过多路数字I/O控制端口和弱电继电器控制端口控制电动投影幕、电动窗帘、投影机升降等设备;
6)应能扩展连接多台电源控制器、灯光控制器、无线收发器、挂墙面板等外围设备。
3 系统应具有自定义场景存储及场景调用功能;
4 应通过中控系统实现对会场内系统的智能化管理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