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泵 站
5.4.1 灌溉泵站站址应根据灌区总体规划、泵站规模、运行特点和综合利用要求,结合水源、地形、地质、动力源、枢纽布置、对外交通、占地、拆迁、施工、环境、管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
5.4.2 由河流、湖泊、感潮河口、渠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其站址选择宜有利于控制提水灌溉范围,输水系统布置经济合理。灌溉泵站取水口宜选择在主流稳定靠岸,应能保证取水,有利于防洪、防潮汐、防沙、防冰及防污的河段。从河道取水的泵站,其取水建筑物设计应与河床变化、河道整治工程相适应。由潮汐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取水口,宜选择在淡水水源充沛、水质适宜灌溉的河段。
5.4.3 从水库取水的灌溉泵站,其站址应根据灌区与水库的相对位置、地质条件和水库水位变化情况,研究论证库区或坝后取水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选择在岸坡稳定、靠近灌区、取水方便,不受或少受泥沙淤积、冰冻影响的地点。
5.4.4 排水泵站站址宜选择在排水地势低洼、能汇集排水区涝水且靠近承泄区地点,出水口不应设在迎溜、崩岸或淤积严重的河段。
5.4.5 灌排结合泵站站址宜根据有利于外水内引和内水外排,灌溉水源水质不被污染和不致引起或加重土壤盐渍化,并应兼顾灌排渠系的合理布置要求,经综合比较选定。
5.4.6 高扬程提水灌溉工程应根据灌区地形、分区、提蓄结合等因素确定一级或多级设站。多级设站时,应结合工程投资、运行费用、工程管理、装机功率,经综合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各级站址。
5.4.7 灌溉泵站的总体布置应根据站址的地形、地质、水流、泥沙、冰冻、动力源、施工、征地拆迁、水利血防、环境等条件,结合整个水利枢纽或灌溉供水系统布局、综合利用要求、机组形式等,做到布置合理、有利施工、运行安全、管理方便、少占耕地、投资节省和美观协调。
5.4.8 排水泵站的布局应根据自排与提排、排除涝水与降低地下水位、排水与灌溉相结合,以及现有和计划兴建的灌排渠系布置的要求,因地制宜选用集中或分散建站、一级或多级排水的方式。有部分自排条件的排水泵站,宜与排水闸合建。
5.4.9 灌溉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灌水率、灌溉面积、渠系水利用系数及灌区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5.4.10 泵站特征扬程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设计扬程应按泵站进、出水池设计运行水位差,并应计入冰力损失确定。在设计扬程下,应满足泵站设计流量要求。
2 平均扬程可按加权平均净扬程计入水力损失后确定,或按泵站进、出水池平均水位差,并应计入水力损失确定。在平均扬程下,水泵应在高效区工作。
3 最高扬程宜按泵站出水池最高运行水位与进水池最低运行水位之差,并应计入水力损失确定。
4 最低扬程宜按泵站出水池最低运行水位与进水池最高运行水位之差,并应计入水力损失确定。
5.4.11 从多泥沙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应采取防沙、沉沙、排沙和抗磨蚀等措施,控制过泵水流挟沙量不应超过7%。不具备自流引水沉沙、冲沙条件时,可在岸边设低扬程泵站并布置相应的沉沙、冲沙设施及其他排沙设施。
5.4.12 水泵选型应能满足设计扬程与设计流量的要求;在加权平均扬程下,水泵应在高效区运行,并具有良好的抗汽蚀性能;在最大扬程与最小扬程下,水泵应能安全稳定运行,不得产生汽蚀。选用的水泵允许采用改变转速、车削叶轮和调整叶片安放角等调节运行工况的措施。
5.4.13 泵站选用的工作机组台数为3台~9台时,可根据泵站的重要性设1台备用机组,多于9台时,宜设2台备用机组。
5.4.14 泵站动力机应首先采用电动机。对电源紧缺且非经常运行的泵站,可采用柴油机,柴油机功率备用系数可采用1.15~1.50。有条件的地方,宜利用水力、风力或其他能源作为泵站动力源。
5.4.15 灌排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的规定。
5.4.1~5.4.5 站址选择除应满足灌溉、排水、城乡生活供水的总体规划外,还要考虑工程扩建的可能性,特别是分期实施的泵站工程,要为今后的扩建留有余地;站址选择应选在有利于提水且灌区输、排水系统布置比较经济的地点;水库取水的灌溉泵站,应认真研究水库水位的变化对泵站机组选型及建成后运行情况的影响。
5.4.7 我国部分地区曾有过血吸虫流行的历史,由于血吸虫危害难以根治,因此在疫区的泵站设计中,应根据疫区的实际情况,按水利血防的要求,采取有效的灭螺工程措施,防止钉螺在站区滋生繁殖或向其他承泄区(受水区)扩散。
5.4.9、5.4.10 泵站设计流量、特征水位和特征扬程的确定,应结合灌、排泵站的水源和供(排)水对象的不同特点分析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的规定。
5.4.14 动力机功率备用系数为所选动力机额定功率与水泵运行范围内最大轴功率的比值,水泵轴功率越大,动力机功率备用系数越小。具体选择可参照《机电排灌设计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