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施工
11.2.1 水幕巷道开挖期间不宜进行注浆堵水。当开挖期间涌水量过大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或造成地下水水位急剧下降时,可采用注浆堵水。
11.2.2 水幕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幕孔的直径不宜小于100mm,监测孔、仪表孔等其他钻孔直径宜相应加大;
2 水平水幕钻孔时,开孔角度宜上仰1°~2°;
3 钻孔过程中应使用清洁水作为钻孔液,不得使用泥浆;
4 水平水幕孔钻进过程中,每10m左右应测量一次地下水流量;
5 钻孔完成并冲洗干净后,应安装栓塞堵孔。
11.2.3 每个钻孔完成后,应进行钻孔冲洗,清除泥浆和碎屑,验收合格后安装栓塞堵孔。
11.2.4 倾斜、竖直孔应在孔口安装围堰,围堰应高出巷道底板500mm。
11.2.5 水幕孔应采取取芯、孔内成像等手段进行地质描述,地质描述的孔数不宜少于总孔数的10%。
11.2.6 水幕钻孔后5d内,需进行注入—回落试验,试验基本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11.2.7 当钻孔侵入洞罐周围10m范围时,应进行注浆封堵。
11.2.8 钻孔完成后,应提交下列内容的资料:
1 钻孔的位置、方向、倾角、直径;
2 钻孔的详细时间、地下水流量;
3 水试验及地质描述资料;
4 其他资料。
11.2.1 水幕巷道开挖期间不宜进行注浆作业,主要是为避免因注浆而影响水幕的运营效果,当需要注浆作业时,应控制注浆压力和注浆数量。
11.2.2 本条规定了水幕钻孔应遵循的要求。条文说明如下:
2 水平孔在钻进开始时将钻机上仰一定角度,以克服钻杆因受重力作用而致使钻孔倾斜过大;
4 水幕钻孔完成并注水后,应测量地下水流量。如洞库在完全的覆盖范围内出现涌水影响到地下水位下降时,就可以通过水幕钻孔补水保证水平水幕与储库间部分岩体不会出现失水,给储库内的堵水施工争取时间。
5 钻孔后及时用栓塞封堵孔口,以免孔内的地下水流失而影响水封效果。
11.2.4 倾斜、竖直水幕孔孔口设置围堰高出巷道底板500mm,可以使水幕孔用水在进入倾斜、竖直水幕孔前得到沉淀。围堰宜采用砖砌结构,不得用采用铁板等材料,以免锈蚀而污染水幕水质,在施工期临时使用的孔口管等围堰,在水幕巷道充水前应拆除并施做永久围堰。
11.2.6 水幕钻孔应保持相互的渗透关联,如采用水泥注浆封堵,易影响水幕的使用效率。为了补充得到局部水文情况,在水幕巷道内设附加钻孔。附加钻孔可作为水幕孔,故应进行水试验。如果附加钻孔钻向储库,水试验完成后应用水泥浆封堵,避免出现水幕内水通过钻孔流入储库。
- 上一节: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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