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GB5086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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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尾矿浆体泵宜选用国家推荐的系列产品;当具有多种泵型可供选择时,应根据泵性能参数、机组造价、工程投资和运行检修等因素择优确定。对同一系统宜选用同一种类型的泵。

12.1.2  尾矿输送泵站的数量,应根据不同工况的水力计算结果和可选用的泵型,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在设备允许的前提下,应减少泵站数量。

12.1.3  输送泵宜设置变频调速装置。

12.1.4  泵站位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计成地上式,并应避免过大的挖方;

    2  应设在稳定的地基上;

    3  泵站的地坪应高出洪水重现期为50年一遇的洪水位0.5m以上。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4  宜设在具有交通运输条件的区域;

    5  当需设置多级泵站时,中间泵站的位置应按泵的允许使用压力并结合泵站处的地形、地质情况及交通、供水、供电等条件确定;最后一级泵站的位置宜设置在不致引起终端余压过大的区域,当无法避免时,应减少产生加速流的管段长度和加速流强度。

条文说明

12.1.1  目前适用于各种扬程及流量的输送泵型较多,可通过技术经济论证选择适宜泵型。同一系统采用一种类型的主泵,其配置、操作、管理等均可简化。

12.1.2  泵站数量与选用的泵型密切相关,在多个泵型均满足输送的前提下,宜选用高扬程泵型,目的是尽可能减少泵站数量,这样可减少工程投资及运行管理费用。

12.1.3  设置变频调速装置的目的,一是为节电,二是输送系统的输送参数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使浆体流态达到稳定。

12.1.4  地上式泵站较地下式泵站投资低;当泵站地坪标高低于50年一遇洪水位0.5m时,应设置挡水围堰等将洪水拦挡住,保证泵房不被洪水淹没,有公路直达的泵站,其备品备件、生活物资的运输较方便;第一级泵站设置在首站,主要是考虑某些矿浆可能要进行前处理,其处理设施设备尽可能与第一组泵站布置在同一场地,这样可减少工程投资、方便管理,中间泵站及最后一级泵站的位置均应结合地形来考虑,目的是保证管道末端余压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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