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rain steel silos
GB 50322-2011
主编部门:国 家 粮 食 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9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22-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2.3、5.1.2、5.5.3(3)、6.4.2、8.1.2、8.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50322-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和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浯和符号、基本规定、荷载与荷载效应组合、结构设计、构造、工艺设计、电气、消防。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肋型粮食钢板筒仓、保温粮食钢板筒仓两种仓型;修订了粮食荷载与仓壁稳定计算的相关参数,完善了筒仓荷载计算方法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新材料、新构造的规定;修订了仓体工艺电气设备配置要求等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粮食局负责日常管理,由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条文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邮政编码:45000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河南工业大学
国贸工程设计院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正昌粮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北仓粮食仓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袁海龙 郭呈周 雷 霆 李 遐 侯业茂
马志强 李江华 梁彩虹 刘海燕 郭金勇
吴 强 肖玉银 汪红卫 郝卫红 陈华定
郑 捷 光迪和 郝 波 刘廷瑜 高晓青
朱贤平 钱杭松 何 宇
主要审查人:崔元瑞 张振镕 赵锡强 朱同顺 刘继辉
朱文宇 张义才 徐玉斌 刘勇献 丁保华
修订说明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7月26日以第1097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义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