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50673-2011
6.6 交流所用电系统
6.6.1 所用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大型整流所应设两台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分段单母线系统。
6.6.2 铝电解和大、中型重有色金属电解整流所,直流测量装置、整流器和整流变压器的冷却系统等重要用电设备,应由两个电源供电,末端自动投入。重有色金属小型电解整流所,宜采用两个电源供电。
6.6.3 晶闸管整流机组的同步电压源,宜取自机组供电电源母线电压互感器;当取自所用电系统时,应与整流机组电源同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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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6.2 整流所的所用电与电解负荷等级相同,没有所用电的正常供电就不可能保证整流机组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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