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5032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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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仓底

6.3.1  圆锥漏斗仓底(图6.3.1)由环梁和斗壁组成。

图6. 3. 1 圆锥漏斗仓底示意图

1-仓壁;2-筒壁;3-斗壁;4-加劲肋;

5-环梁;6-缀板;7-斗口;8-支承柱

6.3.2  斗壁可由径向划分的梯形板块组成,每块板在漏斗上口处的长度宜为1.0m。

6.3.3  斗口宜设计为焊接整体结构,其上口直径不宜大于2.0m;下口尺寸应满足工艺要求。

6.3.4  仓底在装配后内表面应光滑,不得滞留储粮。

6.3.5  当采用流化仓底出粮或选用平底仓时,其仓底应按工艺要求设计。

条文说明

    粮食钢板筒仓的仓底可用不同材料制作,有不同的构造形式。为与钢板筒体用材一致,本节着重规定了圆形钢锥斗和锥斗环梁的构造。其他材料建造的仓底,可参照相应的规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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