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50322-201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1 一般规定

7.1.1  工艺设计方案应根据储存粮食的特性、使用功能、作业要求、粮食钢板筒仓总容量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7.1.2  粮食钢板筒仓工艺设计内容应包括粮食接收与发放、安全储粮、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等。

7.1.3  粮食钢板筒仓数量较多且作业复杂时应设置工作塔,粮食钢板筒仓数量少且作业简单时,可不设工作塔,采用提升塔架。

7.1.4  工艺设备应具备安全适用、高效低耗、操作方便、密闭、低破碎、对粮食无污染等性能。

7.1.5  工艺设备布置应满足安装、操作及维修空间要求。

7.1.6  粮食钢板筒仓底部或仓壁宜开进人孔。

7.1.7  粮食钢板筒仓单仓容量按下式进行计算:

G=Vρ0                     (7.1.7)

式中:G——粮食钢板筒仓单仓容量;

      V——单仓有效装粮体积;

     ρ0——粮食的质量密度,应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取值。

条文说明

7.1.1  工艺设计是系统设计,在整体工程设计中尤为重要。设计时,应充分了解粮食的流动特性、质量密度、使用功能、作业要求等条件,进行工艺流程、设备布置、设备选型等设计;应充分利用粮食自流,减少粮食平运及提升次数,提高工艺灵活性和设备利用率。

7.1.3  设备较少的粮食钢板筒仓,一般不设工作塔,可设置简易的钢架或罩棚。敞开式工作塔内的部分设备(如自动秤)应考虑必要的挡雨设施。对筒仓数量较少时,可采用提升机塔架,利用溜管直接入仓形式。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