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安全储粮
7.3.1 根据使用功能,粮食钢板筒仓可设机械通风。
7.3.2 机械通风系统应包括仓顶、仓底通风机、通风口、通风道等构成。
7.3.3 机械通风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仓顶通风机宜选轴流风机,应配置防雨、防雀、防空气回流装置;
2 仓下通风机宜采用移动式通风机;
3 通风系统的排风能力不小于进风能力;
4 仓内风道应布置合理,空气途径比小于1.3;
5 空气分配器孔板开孔率宜取25%~35%。孔形状及尺寸应防止粮食颗粒漏入风道;
6 仓内通风道(空气分配器)等要能承受粮食或机械设备荷载。
7.3.4 通风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可按下列要求确定:
1 单仓通风量可按下式计算:
Qz=Vρ0q (7.3. 4-1)
式中:Qz——单仓通风量(m³/h);
q——每小时每吨粮食的通风体积量简称单位通风量,可取4m³/h·t~10m³/h·t;
V——粮堆体积;
ρ0——粮堆质量密度。
2 风道风速按下式计算:
υF=QF/3600FF (7. 3. 4-2)
式中:υF——风道风速(m/s);主风道风速宜为7m/s~15m/s,支风道风速宜为4m/s~9m/s;
QF——风道通风量(m³/s);
FF——风道的横截面积(㎡)。
3 空气分配器的表观风速按下式计算:
υb=Qb/3600Fb (7.3.4-3)
式中:υb——表观风速(m/s);建议控制在0.2m/s~0.5m/s范围;
Qb——通过空气分配器的风量(m³/h);
Fb——空气分配器开孔面的表面积(㎡)。
4 通风机的风量按下式计算:
QT=K1Qz/n (7.3.4-4)
式中:QT——通风机通风量(m³/h);
K1——风量系数,取1.10~1. 16;
n——单个筒仓内风机数量。
5 通风机的阻力按下式计算:
HF=K2(H1+H2) (7.3.4-5)
式中:HF——通风系统总阻力;
K2——风压系数,取1.10~1.20;
H1——气流穿过粮层时的阻力;
H2——除粮层阻力外,整个通风系统的其他阻力。
7.3.5 粮食钢板筒仓设置熏蒸系统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熏蒸系统宜采用环流形式;
2 采用磷化氢熏蒸时,熏蒸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T 1201的有关要求;
3 粮食钢板筒仓仓体、进出粮口、通风口等应采取密封措施;
4 仓体气密性满足仓内气压从500Pa降至250Pa使用时间不少于40s。
7.3.6 粮食钢板筒仓需设谷物冷却系统时,应作好保温、隔热、防潮、密闭处理。冷却系统设计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LS/T 1204的有关规定。
7.3.1 粮食钢板筒仓多用于粮食中转和粮油饲料加工原粮储存,配备通风系统,可提高粮食钢板筒仓使用的灵活性。对加工厂车间粮食钢板筒仓可不设机械通风系统。
7.3.3 通风机采用移动式投资少,工人工作量大。设计时可根据具体项目功能要求、投资等因素确定。如港口库为保证生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影响可采用固定式;用于长期储备的内陆库可采用移动风机。
粮食钢板筒仓仓上通风口包括仓顶轴流风机和自然通风口,其排风能力大于仓底通风进风的能力,可减少通风系统的阻力,排风气流顺畅。
当仓顶通风机用于仓空间通风换气时,其通风量以不小于仓内空间体积的3倍考虑为宜。
7.3.5 根据储备要求,用于储备的粮食钢板筒仓,应配置熏蒸系统。由于我同地域辽阔,储备条件差异大,各地区采用熏蒸措施方法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通风、熏蒸等设施。
熏蒸用的粮食钢板筒仓应进行密闭处理。熏蒸前,粮食钢板筒仓应进行气密测试。
根据国内粮食钢板筒仓使用情况,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T 1201中第5.3.2条的气密指标,确定熏蒸粮食钢板筒仓气密指标中的使用时间为不少于40s。
7.3.6 为保证谷物冷却系统使用效果,防止作业过程中粮食结露,保证储粮安全,粮食钢板筒仓应进行保温、隔热、密闭处理,并满足谷物冷却系统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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