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T 251-2011
3.3 涂层保护
3.3.1 涂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涂层配套进行设计;
2 应满足腐蚀环境、工况条件和防腐蚀年限要求;
3 应综合考虑底涂层与基材的适应性,涂料各层之间的相容性和适应性,涂料品种与施工方法的适应性。
3.3.2 涂层涂料宜选用有可靠工程实践应用经验的,经证明耐蚀性适用于腐蚀性物质成分的产品,并应采用环保型产品。当选用新产品时应进行技术和经济论证。防腐蚀涂装同一配套中的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应有良好的相容性,且宜选用同一厂家的产品。建筑钢结构常用防腐蚀保护层配套可按本规程附录B选用。
3.3.2 涂层涂料宜选用有可靠工程实践应用经验的,经证明耐蚀性适用于腐蚀性物质成分的产品,并应采用环保型产品。当选用新产品时应进行技术和经济论证。防腐蚀涂装同一配套中的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应有良好的相容性,且宜选用同一厂家的产品。建筑钢结构常用防腐蚀保护层配套可按本规程附录B选用。
3.3.3 防腐蚀面涂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室外环境时,可选用氯化橡胶、脂肪族聚氨酯、聚氯乙烯萤丹、氯磺化聚乙烯、高氯化聚乙烯、丙烯酸聚氨酯、丙烯酸环氧等涂料。
2 对涂层的耐磨、耐久和抗渗性能有较高要求时,宜选用树脂玻璃鳞片涂料。
3.3.4 防腐蚀底涂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锌、铝和含锌、铝金属层的钢材,其表面应采用环氧底涂料封闭;底涂料的颜料应采用锌黄类。
2 在有机富锌或无机富锌底涂料上,宜采用环氧云铁或环氧铁红的涂料。
3.3.5 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3.3.5的规定。
表3.3.5 钢结构防腐蚀保护层最小厚度
注:1 防腐蚀保护层厚度包括涂料层的厚度或金属层与涂料层复合的厚度;
2 室外工程的涂层厚度宜增加20μm~40μm。
3.3.6 涂层与钢铁基层的附着力不宜低于5MPa。
条文说明
3.3.2 防腐蚀涂装配套中的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因使用功能不同,对主要性能的要求也有所差异,但同一配套中的底漆、中间漆、面漆宜有良好的相容性。
在涂装配套中,因底漆、中间漆和面漆所起作用不同,各厂家同类产品的成分配比也有所差别。如果一个涂装系统采用不同厂家的产品,配套性难以保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不易分析原因,也难以确定责任者,因此宜选用同一厂家的产品。
3.3.3 对本条各款说明如下:
1 聚氨酯涂料是聚氨基甲酸酯树脂涂料的简称。聚氨酯涂料的耐候性与型号有关,脂肪族的耐候性好,而芳香族的耐候性差。聚氨酯取代乙烯互穿网络涂料属于耐候性聚氨酯涂料,本规程不作为单一品种列入。含羟基丙烯酸酯与脂肪族多异氰酸酯反应而成的丙烯酸聚氨酯涂料,具有很好的耐候性和耐腐蚀性能。
聚氯乙烯萤丹涂料含有萤丹颜料成分,对被涂覆的基层表面起到较好的屏蔽和隔离介质作用,而且对金属基层具有磷化、钝化作用。该涂料对盐酸及中等浓度的硫酸、硝酸、醋酸、碱和大多数的盐类等介质,具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不含萤丹的聚氯乙烯涂料的性能很差。另外,一些单位通过试验和工程实践表明,若在聚氯乙烯萤丹涂料中加入适量的氟树脂,其耐温、耐老化和耐腐蚀性能更好。
2 树脂玻璃鳞片涂料能否用于室外取决于树脂的耐候性。
3.3.4 锌黄的化学成分是铬酸锌,由它配制而成的锌黄底涂料适用于钢铁表面。
3.3.5 用于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层一般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喷、镀金属层上加防腐蚀涂料的复合面层;第二类是含富锌底漆的涂层;第三类是不含金属层,也不含富锌底漆的涂层。
钢结构涂层的厚度,应根据构件的防护层使用年限及其腐蚀性等级确定。因为防护层使用年限增大到10a~15a,故本条所规定的涂层厚度比目前一般建筑防腐蚀工程上的实际涂层稍厚;室外构件应适当增加涂层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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