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JGJ/T 53-201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2 查勘

7.2.1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地下室现场查勘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墙地面、顶板结构裂缝、蜂窝、麻面等;
    2 变形缝、施工缝、预埋件周边、管道穿墙(地)部位、孔洞等。
7.2.2 渗漏水部位的查找可采用下列方法:
    1 渗漏水量较大或比较明显的部位,可直接观察确定;
    2 慢渗或渗漏水点不明显的部位,将表面擦干后均匀撒一层干水泥粉,出现湿渍处,可确定为渗漏水部位。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