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
5.5 拉弯和压弯构件
5.5.1 拉弯构件的承载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1 按强度计算:
2 按稳定计算:
式中:
N——轴向拉力设计值(N);
M——弯矩设计值(N·mm);
An——构件净截面面积(mm2);
Wn——构件净截面抵抗矩(mm3);
φl——受弯构件的稳定系数,按本规范第5.1.4条计算;
ft——胶合木顺纹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fm——胶合木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不考虑高度或体积调整系数的胶合木抗弯强度设计值 (N/mm2)。
5.5.2 当轴向受压构件沿一个或两个截面主轴方向承载弯矩时(图5.5.2),承载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图5.5.2 压弯构件示意图
图5.5.2 压弯构件示意图
式中:
N——轴向压力设计值(N);
Mx、 My——相对于x轴(构件窄面)和y轴(宽面)的弯矩设计值(N·mm);
An——构件净截面面积(mm2);
Wnx——相对于x轴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Wny——相对于y轴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fc——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fmx、 fmy——胶合木构件相对于x轴(构件窄面)和y轴(宽面)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E——弹性模量(N/mm2);
b——构件宽度(mm);
h——构件高度(mm);
λ——受弯构件的长细比,不得大于50,按本规范第5.1.4条确定;
l0x、 l0y——计算长度,按本规范公式(5.4.4-3)确定。
5.5.3 当采用本规范公式(5.5.2-1)进行验算时,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对于x轴单向弯曲或双向弯曲时:
2 对于y轴单向弯曲或双向弯曲时:
3 对于双向弯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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