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
现批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129-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基本规定;3.节能诊断;4.节能改造方案;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6.严寒和寒冷地区集中供暖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7.施工质量验收。
本规程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是:1.将规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2.规定了在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前对供暖空调能耗、室内热环境、围护结构、供暖系统进行现状调查和诊断;3.规定了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应包括的内容;4.规定了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内容、重点以及技术要求;5.规定了热源、室外管网、室内系统以及热计量的改造要求。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学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林海燕 郎四维 方修睦 潘云钢 陆耀庆 金丽娜 吴雪岭 赵士怀 冯雅 付祥钊 杨仕超 夏祖宏 刘明明 刘月莉 宋波 闫增峰 郝斌 刘俊跃 潘振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吴德绳 罗继杰 杨善勤 韦延年 陶乐然 张恒业 栾景阳 朱惠英 刘士清
本规程是在《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 129-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主编单位是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主要起草人员有:陈圣奎、李爱新、周景德、沈韫元、董增福、魏大福、刘春雁。本次修订将规程的适用范围从原来的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既有供暖居住建筑扩展到各个气候区的既有居住建筑。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节能诊断”,规定在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前对供暖空调能耗、室内热环境、围护结构、供暖系统进行现状调查和诊断;2.“节能改造方案”,规定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应包括的内容;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规定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内容、重点以及技术要求;4.“供暖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分别对热源、室外管网、室内系统以及热计量改造作出了规定。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近些年来开展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参考了国外相应的技术法规。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efficiency retrofiting of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s
JGJ/T 129-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10-29 发布
2013-03-01 实施
2012-10-29 发布
2013-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04号
第150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129-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0月29日
2012年10月29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基本规定;3.节能诊断;4.节能改造方案;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6.严寒和寒冷地区集中供暖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7.施工质量验收。
本规程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是:1.将规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2.规定了在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前对供暖空调能耗、室内热环境、围护结构、供暖系统进行现状调查和诊断;3.规定了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应包括的内容;4.规定了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内容、重点以及技术要求;5.规定了热源、室外管网、室内系统以及热计量的改造要求。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学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林海燕 郎四维 方修睦 潘云钢 陆耀庆 金丽娜 吴雪岭 赵士怀 冯雅 付祥钊 杨仕超 夏祖宏 刘明明 刘月莉 宋波 闫增峰 郝斌 刘俊跃 潘振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吴德绳 罗继杰 杨善勤 韦延年 陶乐然 张恒业 栾景阳 朱惠英 刘士清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 129-2012,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0月29日以第1504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程是在《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 129-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主编单位是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主要起草人员有:陈圣奎、李爱新、周景德、沈韫元、董增福、魏大福、刘春雁。本次修订将规程的适用范围从原来的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既有供暖居住建筑扩展到各个气候区的既有居住建筑。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节能诊断”,规定在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前对供暖空调能耗、室内热环境、围护结构、供暖系统进行现状调查和诊断;2.“节能改造方案”,规定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应包括的内容;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规定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内容、重点以及技术要求;4.“供暖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分别对热源、室外管网、室内系统以及热计量改造作出了规定。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近些年来开展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参考了国外相应的技术法规。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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