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7.2 一般要求
7.2.1 银行自助设备和银行自助服务亭的安全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2.2 银行自助设备均应与地面牢固连接(在行大堂式银行自助设备除外)。设置在车站、码头、市场等无法与地面牢固连接的银行自助设备,应安装位移探测装置,对自助设备的非正常移动探测报警。
7.2.3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电源总开关应设在客户活动区以外的隐蔽位置,客户活动区、客户操作区不应设置电源插座及网络接口。银行自助设备的各种外接线缆、接插件均应置于封闭的刚性防护体内。
7.2.4 设置在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提示和24h服务电话应通过银行自助设备的电子屏幕显示或播放,不应在银行自助设备机身、周围墙体上粘贴、喷涂各类告示。
7.2.5 大堂式银行自助设备在进行现金装卸和设备维护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配备安保力量进行警戒。
7.2.6 银行自助设备客户操作区的环境照度应大于或等于300lx。
7.2.7 加钞间、自助银行客户操作区应安装应急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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