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7.3 实体防范要求
7.3.1 银行自助设备实体防范要求
7.3.1.1 银行应在银行自助设备操作面前方采用“一米线”、挡板、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等方式设置相对独立的客户操作区。
7.3.1.2 穿墙式后加钞银行自助设备客户操作面朝向室外公共区域的,应为客户提供独立封闭操作空间或加装符合GA/T1337要求的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
7.3.1.3 穿墙式后加钞银行自助设备应设置加钞间(加钞区在现金业务区内的除外),银行自助设备与安装墙体的缝隙应小于或等于5mm。
7.3.2 加钞间实体防范要求
7.3.2.1 加钞间的墙体及顶部防护措施应符合6.2.1.2的要求,加钞间不应设窗户。
7.3.2.2 加钞间的门体强度应符合GB 17565-2007 中乙级及以上的要求,锁具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及以上的要求。
7.3.2.3 非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不应在加钞间墙体上穿墙安装。
7.3.3 自助银行实体防范要求
除应符合7.3.1、7.3.2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自助银行现金类自助设备应采用穿墙式后加钞设备;
b)在行式自助银行与银行营业场所客户活动区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门体强度符合GB 17565-2007中乙级及以上要求,锁具符合GA/T73-2015中B级及以上要求的防盗安全门或符合GA/T 1499-2018中乙级及以上要求的卷帘门。
7.3.4 银亭实体防范要求
银亭的地基、底座、防护墙板、顶板、框架、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单客户操作区客户活动面积应大于或等于1㎡,多客户操作区相互之间应采用非透明复合材料板隔离或采用不透明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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