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36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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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厨房

4.5.1 厨房应优先采用定制的整体橱柜和装配式部品,并应根据厨房的平面形状、面积大小和炊事操作的流程等布置厨房设施。
4.5.2 厨房装饰装修后,地面面层至顶棚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
4.5.3 单排布置设备的地柜前宜留有不小于1.50m的活动距离,双排布置设备的地柜之间净距不应小于900mm。洗涤池与灶具之间的操作距离不宜小于600mm。
4.5.4 厨房吊柜底面至装修地面的距离宜为1.40m~1.60m,吊柜的深度宜为300mm~400mm。厨房地柜的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 262的相关规定。
4.5.5 厨房内吊柜的安装位置不应影响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安装或预留燃气热水器位置时,应满足自然通风要求。
4.5.6 封闭式厨房宜设计推拉门,并应采取安装牢固的构造措施。
4.5.7 采用燃气的厨房宜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4.5.8 厨房装饰装修不应破坏墙面防潮层和地面防水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面应设防潮层,当厨房布置在非用水房间的下层时,顶棚应设防潮层;
    2 地面防水层应沿墙基上翻0.30m;洗涤池处墙面防水层高度宜距装修地面1.40m~1.50m,长度宜超出洗涤池两端各400mm。
4.5.9 当厨房内设置地漏时,地面应设不小于1%的坡度坡向地漏。
条文说明
4.5.1 整体橱柜由专业厂家制作,有成熟的工艺水平。整体橱柜较现场制作的橱柜,其功能更合理,用材更环保,形式更美观。采用整体橱柜是住宅装修产业化的重要内容。
4.5.2 装饰装修中有过度降低厨房净高的现象,因此,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制定本条文。
4.5.4 本条文根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 262中的相关数据规定。
4.5.5 厨房是产生油烟污染的空间,因此厨房装饰装修设计不应将吊柜安装在遮挡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位置(如窗户位置)。另外,厨房具有自然通风不仅可以排出烹调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也能在可燃气体泄漏时,换气稀释,降低火灾危险。
4.5.6 通常厨房的面积较小,封闭式的厨房设置推拉门可少占空间,并不影响设施、设备及家具的布置使用。另外,推拉门应有安装牢靠、便于使用的构造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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