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NY/T2776-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 一般规定

4.1 市场建设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
4.2 市场建设宜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进行。
4.3 市场建设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市场的规模、选址应根据当地蔬菜产业发展现状、市场需求、地形特点和环境条件确定。
4.4 市场应采用成熟可靠、经济适用的工艺技术,因地制宜选择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型式,优先使用国产设备,市场布局应当均衡、流程顺畅、安全有序、节约用地。
4.5 市场建设应提前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及构成,以及土地、交通、供电、给排水和通信条件。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