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NY/T2776-2015
5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5.1 建设规模以市场的日均交易量表示。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模的大小应根据当地蔬菜资源、投资环境和市场需求,结合建设单位的经济、技术等因素合理确定。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模见表1。
5.2 项目构成
5.2.1 市场构成包括交易设施、商品化处理设施、仓储物流配送设施、行政管理设施、公用与辅助工程以及相应的仪器设备等。
5.2.2 交易设施包括交易场地、交易棚(厅)、结算中心等。
5.2.3 商品化处理设施包括蔬菜预冷、清洗、分选、分级、包装等环节所需的构筑物和建筑物。
5.2.4 仓储物流配送设施包括冷库、贮藏库、制冰间、储冰库、配货场等。
5.2.5 行政管理设施包括办公用房、检测室、监控室、信息中心等。
5.2.6 公用与辅助工程包括场区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道路系统、停车场、垃圾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消防系统和绿化等。
5.2.7 市场的仪器设备包括地中衡、电子秤、电子结算设备等交易设备,清洗、分选分级、包装设备等商品化处理设备,传送带、输送机、叉车等仓储物流设备,信息采集、分析、发布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等信息化设备,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等。
5.3 预冷间和贮藏库可根据产品特性、建设目标和工艺要求等实际情况进行联合或合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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