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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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一般项目

9.3.1 整体防滑地面和板块材料防滑地面的外观应表面平整、清洁、无气泡、无裂纹、无砂眼、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划痕、板块接缝严密、无错缝,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9.1.3条的规定进行。

9.3.2 板块地面接缝应平直,宽窄一致,填缝应连续、塞实,擦缝饱满、颜色过渡自然。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9.1.3条的规定进行。

9.3.3 楼梯踏步和台阶铺贴位置正确、缝隙严密、擦缝饱满、平整洁净,防滑条位置准确平直、排列均匀、镶嵌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9.1.3条的规定进行。

9.3.4 室外板块材料铺砌防滑地面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9.3.4-1的规定;室内板块防滑地面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9.3.4-2的规定;整体防滑地面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9.3.4-3的规定,楼梯踏步防滑面层铺贴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9.3.4-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9.1.3条的规定进行。

表9.3.4-1 室外板块材料铺砌防滑地面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mm)

表9.3.4-2 室内板块防滑地面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mm)

表9.3.4-3 整体防滑地面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mm)

表9.3.4-4 楼梯踏步防滑面层铺贴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mm)


条文说明
9.3.1~9.3.4 不同建筑防滑地面外观质量和允许偏差,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具体见本规程的表9.3.4-1、表9.3.4-2、表9.3.4-3和表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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