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JG/T231-2018
7.2 玻璃组件的组装要求
7.2.1 玻璃采光顶玻璃采用点支承组装方式时,连接件的钢材与玻璃之间宜设置衬垫衬套,厚度不宜小于1mm,选用的材料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应失效。点支承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2 玻璃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镶嵌形式时,应采取防止玻璃整体脱框的措施。其配合尺寸(见图1)应符合表7的规定。
7.2.3 玻璃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胶粘方式时,应按JG/T 475规定的方法进行剥离试验。当采用结构密封胶粘接组装时,应按JG/T475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容性试验和剥离性试验。
7.2.4 隐框玻璃采光顶组件尺寸及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和表9的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7.1 玻璃制作要求
- 下一节:7.3 支承结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