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5 隔声性能设计

3.5.1 塑料门窗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5的有关规定,其隔声性能的级别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的规定,根据使用要求和环境噪声情况确定。
3.5.2 对隔声性能要求高的塑料门窗宜采取以下措施:
    1 采用密封性能好的门窗构造;
    2 采用隔声性能好的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
    3 采用双层窗构造。
条文说明
3.5.2 塑料门窗的隔声性能主要取决于门窗构造及面层玻璃材料的选用、门窗玻璃镶嵌缝隙以及框、扇开启缝隙的密封。
    门窗面层玻璃对门窗隔声效果起控制作用。可以通过增加玻璃厚度、采用不等厚度的夹层玻璃或中空玻璃等途径来有效提高门窗的隔声性能。
    门窗玻璃镶嵌缝隙以及框、扇开启缝隙的密封对隔声,尤其是低频率的噪声影响较大。所以采用耐久性及弹性好的密封材料对门窗进行密封,是保证隔声性能的有效措施。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