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244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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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入口-开门要求

5.2.1 入口净开门宽度应至少为800mm。
    轿门和层门应为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
5.2.2 所有需要的层站(见0.4)应无障碍可接近。
5.2.3 控制系统应能够调整开门保持时间,以适合电梯的使用需求(通常在2s至20s之间),应设置减少该时间的装置(如:在轿厢内设置一个关门按钮)。调整开门保持时间的装置应不能被乘客接近。
5.2.4 GB 7588-2003中7.5.2.1.1.3和GB 21240-2007中7.5.2.1.1.3要求的保护装置(如光幕)应至少覆盖轿厢地坎以上25mm至1800mm之间。该装置应为传感器,以防止乘客直接接触关闭中的门扇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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