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2447-2009
附录F(规范性附录)数字组合式键盘
F.1 总则
可在轿内或层站使用数字组合式键盘(见0.4)。数字按键应按照图F.1排列。
注:在协商中,需考虑电梯的位置和告知乘客正确使用数字组合式健盘的方法的可能性.
F.2 设计要求
除满足5.4.1和5.4.2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为了识别数字组合式键盘,按钮之间的间距应在10mm~15mm之间。对于倾斜的数字组合式键盘,该间距可减少为5mm~15mm。
b)乘客应能通过可感知的按钮行程或声音反馈来判断按钮已被有效操作。呼梯登记应能通过视觉和听觉信号[可调范围为35dB(A)~65dB(A)]来确认。每次呼梯,即使已被登记,也应给出听觉信号。
c)楼层数字的高度应在15mm~40mm之间,并与背景形成对比。
d)数字“5”按键上,应有一个单独的可触摸"、”来为视觉障碍者定位。
e)数字和符号应设置在按键的活动部件上。
f)轿内数字组合式键盘的出口按键(主服务层楼)应能明显地区别于其他按键。该按键应比其他按键高(5±1)mm且为绿色,或采用一个凸出的星形图案(“★”)的按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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