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51350-2019
6.1 围护结构
6.1.1 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可按表6.1.1选取。
表6.1.1 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6.1.2 公共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可按表6.1.2选取。
表6.1.2 公共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6.1.3 分隔供暖空间和非供暖空间的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可按表6.1.3选取。
表6.1.3 分隔供暖空间和非供暖空间的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6.1.4 外门窗气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窗气密性能不宜低于8级;
2 外门、分隔供暖空间与非供暖空间的户门气密性能不宜低于6级。
6.1.5 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热工性能参数可按表6.1.5-1选取;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热工性能参数可按表6.1.5-2选取。
表6.1.5-1 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传热系数(K)和太阳得热系数(SHGC)值
注:太阳得热系数为包括遮阳(不含内遮阳)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
表6.1.5-2 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传热系数(K)和太阳得热系数(SHGC)值
注:太阳得热系数为包括遮阳(不含内遮阳)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
6.1.6 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外门透光部分宜符合本标准第6.1.5条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规定;严寒地区外门非透光部分传热系数K值不宜大于1.2 W/(㎡·K),寒冷地区外门非透光部分传热系数K值不宜大于1.5 W/(㎡·K)。
6.1.7 严寒地区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户门的传热系数K值不宜大于1.3 W/(㎡·K),寒冷地区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户门的传热系数K值不宜大于1.6 W/(㎡·K)。
6.1.8 门窗洞口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 5824规定的建筑门洞口尺寸和窗洞口尺寸,并应优先选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 30591规定的常用标准规格的门、窗洞口尺寸。
6.1.9 外窗和遮阳装置性能选择时,应综合考虑夏季遮阳、冬季得热以及天然采光的需求。
条文说明
6.1.1 近零能耗建筑节能设计以能效指标为能耗约束目标,因此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建筑的具体情况,非透光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限值不应该是唯一的,可以通过结合其他部位的节能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因此表6.1.1是在大量的相应典型居住建筑模拟和示范工程调研的情况下给出的推荐参考值范围,这些推荐值不等同于节能设计规定限值,对于不同的建筑节能设计条件,该推荐值范围是可以被突破选用的。
6.1.2 由于公共建筑的类型繁多,使用功能相对复杂,因此对于公共建筑来说,给出相对统一的非透光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表6.1.2是在大量的相应典型公共建筑模拟和示范工程应用调研的情况下给出来的推荐参考值范围。此推荐范围对于20000㎡以下的公共建筑的参考意义更大,而对于20000㎡以上公共建筑其参考意义相对变弱,应根据具体建筑以建筑能耗值为约束目标进行整体节能设计。相对居住建筑来说,公共建筑的非透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推荐值范围更宽,要求更低一些。
6.1.3 本条文所指的非供暖空间不含室外空间。在严寒和寒冷地区,楼板分隔的一般是非供暖地下车库等空间,隔墙分隔的一般是非供暖楼梯间等空间。地下车库温度较低且楼板面积相对较大,因此相对隔墙来说,楼板的节能要求更高。对于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由于其气温条件和供暖空间条件所限,本条未提出具体指标建议,使用者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单独进行节能设计。
6.1.4 近零能耗建筑对气密性有较高要求,综合考虑我国建筑外门窗产品的性能水平,并分别测算了外窗、外门对建筑气密性的影响,确定了外窗、外门和分隔供暖空间与非供暖空间的门的气密性能指标:抗风压性能指标和水密性能指标与建筑外门窗使用地区、建筑高度等密切相关,与节能性能无直接相关性,故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即可。
6.1.5 近零能耗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热工性能要求应区分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一般来说居住建筑采用透光幕墙的比例很低以外窗为主,窗墙面积比较小;而公共建筑中透光幕墙(主要是玻璃幕墙)的应用较多,窗墙面积比较大。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传热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我国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技术水平确定,即在室内空气温湿度条件下外窗大部分区域(玻璃边缘除外)不结露,并适当提高内表面平均辐射温度以提高室内热舒适度。当采用遮阳(不包括内遮阳)时,太阳得热系数是指由遮阳和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组成的外窗系统的太阳得热系数,遮阳的太阳得热系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计算确定。冬季供暖地区应提高冬季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以减少供暖能耗,夏季空调地区应降低夏季综合太阳得热系数以减少制冷能耗。夏热冬暖地区东西向不宜设置透光幕墙。
6.1.6 外门占围护结构比例较小,且承担着重要的安全防盗功能,达到与外窗同样的保温性能技术难度较高,因此仅对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外门的热工性能提出要求。外门透光部分多为玻璃窗,应符合外窗的相应要求;非透光部分多为金属框架填充保温隔热材料,由于金属框架的严重热桥和保温隔热材料厚度受到门体限制,故非透明部分K值不宜要求太严格。需要强调的是,透光部分除透光构件本身外,还包括安装该透光构件的边缘专用支撑构造。
6.1.7 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户门多为室内空间与户外公共楼梯间的门,虽然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户外公共楼梯间冬季空气温度一般低于室内空间,但远高于室外空气温度。
6.1.8 门窗洞口尺寸的非标准化是阻碍我国建筑门窗工业化发展的重要瓶颈。近年来标准化窗已引起了行业的高度重视,也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作为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的重要方向,在建筑门窗标准化方面也应作出示范引导。
6.1.9 外窗和遮阳主要解决保温、隔热、采光等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广大,气候复杂,因此各地应综合考虑夏季遮阳、冬季得热和天然采光的需求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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