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176-200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9.1 一般规定

9.1.1 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有条件的场所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9.1.2 当公共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时,其外围护结构的性能指标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