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评分项
Ⅰ 管理制度
10.2.1 物业管理机构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2 通过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GB/T 23331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10.2.2 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建筑的能源和水资源使用与管理,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设置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小组,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得4分;
2 具有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记录,得3分。
10.2.3 制定并实施建筑公共设施预防性维护制度及应急预案,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制定并明示预防性维护制度及应急预案,得4分;
2 具有预防性维护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得4分。
10.2.4 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能源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包含能源资源管理的激励机制,得3分;
2 与使用者的合同或约定中包含节能激励条款,得2分;
3 实行冷热量计量收费,得2分。
10.2.5 建立绿色建筑知识宣传机制,开展宣传活动,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具有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工作记录,得2分;
2 向使用者提供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得2分;
3 宣传活动获得媒体报道,得2分。
Ⅱ 运行维护
10.2.6 建筑公共设施的技术资料齐全,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改造设计、施工、调试等技术资料齐全、可查,得3分;
2 编制完善的设施运行管理手册,得4分。
10.2.7 定期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制定专业技术培训计划,得3分;
2 具备培训工作记录和考核结果,得4分。
10.2.8 定期检查和调试建筑公共设施,并根据运行检测数据对设施进行运行优化,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具有建筑公共设施的检查、调试等记录,得2分;
2 根据运行检测数据对设施进行运行优化,得4分。
10.2.9 对建筑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清洗,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制定空调通风设备和风管的检查和清洗计划,并具有检查和清洗记录,得4分;
2 制定光源、灯具的清洁计划,并具有日常清洁维护记录,得2分;
3 制定供水设施的清洗计划,并具有日常清洗维护记录,得2分。
10.2.10 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配备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得3分;
2 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完备,记录数据完整,得3分。
10.2.11 合理管理机动车停车场(库),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采用智能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得2分;
2 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得2分;
3 合理管理地面停车位,停车不挤占行人活动空间,得2分。
Ⅲ 跟踪评估
10.2.12 定期进行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每年进行能耗统计,并出具年度能耗统计报告,得3分;
2 定期进行能源审计,并出具能源审计报告,得4分。
10.2.13 建立并实施绿色建筑运行管理跟踪评估机制,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立绿色建筑运行跟踪评估机制,得5分;
2 执行年度跟踪评估,并出具年度评估报告,得5分。
10.2.14 定期进行运行管理满意度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管理水平,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定期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得2分;
2 满意度达到80%,得2分;
3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管理水平,得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