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 1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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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设计基本规定

5.1.1 本规程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可靠度,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5.1.2 小砌块砌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有相应的构造措施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5.1.3砌体结构和结构构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在正常使用及正常维护条件下,必须保持满足使用要求,而不需大修或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规定。

5.1.4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建筑结构按表5.1.4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表5.1.4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注:1 对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 对地震区砌体结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根据建筑物重要性区分建筑物类别。

5.1.5 小砌块砌体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整体稳定性验算表达式,弹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刚性方案的静力设计规定及其相应的横墙间距要求以及耐久性规定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执行。

5.1.6 梁支承在墙上时,梁端支承压力(Nl)到墙边的距离,对刚性方案房屋屋盖梁和楼盖梁均应取梁端有效支承长度(a0)的40%(图5.1.6)。多层房屋由上面楼层传来的荷载(Nu),可视为作用于上一楼层的墙、柱的截面重心处。

注:当板支承于墙上时,板端支承压力Nl到墙内边的距离可取板的实际支承长度a的40%。

图5.1.6 梁端支承压力位置

5.1.7 带壁柱墙的计算截面翼缘宽度(bf)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对多层房屋,当有门窗洞口时,可取窗间墙宽度;当无门窗洞口时,每侧翼墙宽度可取壁柱高度的1/3;

    2 对单层房屋,可取壁柱宽加2/3墙高,但不应大于窗间墙宽度和相邻壁柱间的距离;
    3 计算带壁柱墙体的条形基础时,应取相邻壁柱间的距离。

5.1.8 当转角墙段受竖向集中荷载时,计算截面的长度可从角点算起,每侧宜取层高的1/3。当上述墙体范围内有门窗洞口时,则计算截面取至洞边,但不宜大于层高的1/3。当上层荷载传至本层时,可按均布荷载计算,此时转角墙段可按角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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