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短挂件支承连接的瓷板、微晶玻璃板、陶板
6.2.1 短挂件支承连接的面板抗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短挂件支承连接的瓷板、微晶玻璃和实心陶板,在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面板的最大弯曲应力标准值宜采用有限元方法分析计算。两对边对称连接的四点支承矩形面板,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σwk、σEk——分别为风荷载或垂直于面板板面方向地震作用在板中产生的最大弯曲应力标准值(N/m㎡);
wk、qEk——分别为风荷载或垂直于面板板面方向地震作用标准值(N/m㎡);
a0、b0——支承点(挂件中心线)之间的距离(mm),a0≤b0;
te——面板的计算厚度(mm),按本规范第6.1.7条规定确定;
m——四点支承面板在均布荷载作用下的最大弯矩系数,可按照支承点间较短距离与较大距离之比a0/b0和材料的泊松比ν,按表6.2.1查取。
2 空心陶板的最大弯曲应力标准值宜采用有限元方法分析计算,也可通过均布静态荷载弯曲试验确定其受弯承载能力,并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
Q——空心陶板均布静态荷载弯曲试验的最小破坏荷载(N/m㎡);
q——垂直于空心陶板板面方向的风荷载标准值和地震作用标准值按本规范第5.4.1条规定进行组合后所得之面板承受的荷载设计值(N/m㎡);
γr---陶板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可取1.8。
3 面板中由各种荷载和作用产生的最大弯曲应力标准值,应按本规范第5.4.1条规定进行组合。组合后面板承受的弯曲应力设计值σ不应大于面板材料的抗弯强度设计值f。
表6.2.1 四点支承矩形面板的弯矩系数m
6.2.2 短挂件支承连接的面板抗剪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面板挂件槽口处产生的剪应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τk——短挂件在面板槽口处产生的剪应力标准值(N/m㎡);
qk——分别为风荷载或垂直于面板板面方向地震作用标准值(N/m㎡),即qk分别代表wk或qEk;
a、b——矩形面板的两个边长(mm);
tv——面板槽口受剪面厚度(mm);根据挂钩与挂槽的实际情况确定;
s——槽口剪切面总长度(mm);矩形槽或通槽,取挂钩的宽度加上2倍槽深;端部连接挂件,取挂钩的宽度与1倍槽深之和;陶板槽口剪切面的总长度,应根据实际构造确定;
n——挂件总数量;
β——应力调整系数,可根据挂件总数量,按本规范表6.2.2采用。
2 由各种荷载和作用产生的剪应力标准值,应按本规范第5.4.1条的规定进行组合。组合后面板槽口承受的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面板材料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表6.2.2 应力调整系数β
6.2.3 在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挂件的抗剪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挂件承受的剪应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τpk——挂件剪应力标准值(N/m㎡);
qk——分别为风荷载或垂直于面板板面方向地震作用标准值(N/m㎡),即qk分别代表wk或qEk;
a、b——矩形面板的两个边长(mm);
Ap——单个挂件挂钩受剪截面面积(m㎡);
n——挂件数量;
β——应力调整系数,可按本规范表6.2.2采用。
2 挂件中由各种荷载和作用产生的剪应力标准值应按本规范第5.4.1条的规定进行组合。组合后的剪应力设计值τp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2节规定的挂件材料的抗剪强度设计值fv。
6.2.4 在面板自重作用下,挂件的抗剪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挂件在面板自重作用下承受的剪应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τpk——挂件剪应力标准值(N/m㎡);
Gk——面板的自重标准值(N),可由面板材料的重力密度标准值γgk按本规范5.3.1条采用;
Ap——单个挂件挂钩的受剪截面面积(m㎡);
n1——实际承受面板自重荷载的挂件数量;
β——应力调整系数,可根据挂件的数量n1,按本规范表6.2.2采用。
2 挂件所承受的剪应力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且不得大于挂件材料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式中:
τPk——挂件剪应力设计值(N/m㎡);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可取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