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第10号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3年3月20日应急管理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3年3月20日应急管理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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