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5.0.1 当温和A区设计建筑不符合本标准第4.1.3、4.2.1和4.2.2条中的规定时,应按本章的规定对设计建筑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进行权衡判断的温和A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基本要求应符合表5.0.1的规定。
表5.0.1 温和A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基本要求
5.0.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应以供暖年耗电量为依据。
5.0.3 设计建筑在规定条件下计算得出的供暖年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在相同条件下计算得出的供暖年耗电量。
5.0.4 参照建筑的构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朝向以及平面划分均应与设计建筑完全相同。
2 当设计建筑体形系数大于本标准表4.1.3的规定时,应按同一比例将参照建筑每个开间外墙和屋面的面积分为传热面积和绝热面积两部分,并应使得参照建筑外围护的所有传热面积之和除以参照建筑的体积等于本标准表4.1.3中对应的体形系数限值。
3 参照建筑外墙的开窗位置应与设计建筑相同,当某个开间的窗面积与该开间的传热面积之比大于本标准表4.2.2-1的规定时,应缩小该开间的窗面积,并应使得窗面积与该开间的传热面积之比符合本标准表4.2.2-1的规定;当某个开间的窗面积与该开间的传热面积之比不大于本标准表4.2.2-1的规定时,该开间的窗面积不应作调整。
4 参照建筑屋面、外墙的传热系数应按本标准表4.2.1-1、表4.2.1-2选取,外窗的传热系数应按本标准表4.2.2-2选取。
5.0.5 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供暖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方法计算,并应采用同一版本计算软件。
5.0.6 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的供暖年耗电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 346的规定;
2 供暖额定能效比应取1.9;
3 室内内部得热应为3.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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