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工程验收
Ⅰ 主控项目
10.2.1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本规范第10.1.2条中所规定的材料力学性能复验报告。
10.2.2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2.3 主体结构的预埋件和后置埋件的位置、数量、规格尺寸及后置埋件、槽式预埋件的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槽式预埋件、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检测报告。
10.2.4 幕墙构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以及幕墙构件之间连接应牢固可靠,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2.5 幕墙面板的挂件的位置、数量、规格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施工记录。
10.2.6 幕墙面板连接用背栓、预置螺母、抽芯铆钉、连接螺钉的位置、数量、规格尺寸,以及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施工记录以及连接点的拉拔力检测报告。
10.2.7 空心陶板采用均布静态荷载弯曲试验确定其抗弯承载能力时,实测的抗弯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空心陶板均匀静态压力抗弯检测试验报告。
10.2.8 幕墙的金属构架应与主体防雷装置可靠接通,并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2.9 各种结构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0.2.10 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2.11 有水密性能要求的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淋水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0.2.12 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颜色基本一致。不得有缺角、裂纹、裂缝、斑痕等不允许的缺陷。瓷板、陶板的施釉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龟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2.13 板缝应平直,均匀。注胶封闭式板缝注胶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深浅基本一致、缝宽基本均匀、光滑顺直,胶缝的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胶条封闭式板缝的胶条应连续、均匀、安装牢固、无脱落,板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2.14 幕墙的框架和面板接缝应横平竖直,缝宽基本均匀。检验方法:观察。
10.2.15 转角部位面板边缘整齐、合缝顺直,压向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
10.2.16 滴水线宽窄均匀、光滑顺直,流水坡向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
10.2.17 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检验方法:观察。
10.2.18 幕墙面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18-1表10.2.18-1~表10.2.18-4表10.2.18-4的规定。
表10.2.18-1 单块瓷板、陶板、微晶玻璃幕墙面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注:目测观察,是指距板面3m处肉眼观察。
表10.2.18-2 每平方米石材蜂窝板幕墙面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注:目测观察,是指距板面3m处肉眼观察。
表10.2.18-3 单块木纤维板幕墙面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注:目测观察,是指距板面3m处肉眼观察。
表10.2.18-4 纤维水泥板幕墙面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注:目测观察,是指距板面3m处肉眼观察。
10.2.19 幕墙的安装质量检验应在风力小于4级时进行,幕墙的安装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19的规定。
表10.2.19 人造板材幕墙安装质量和检验方法
注:一幅幕墙是指立面位置或平面位置不在一条直线或连续弧线上的幕墙。